原标题: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出台《落实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制度的实施方案》
近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行署办印发了《落实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制度的实施方案》。《方案》规定,草原生态保护监测主管部门要对草原面积、等级、植被构成、生产能力、自然灾害、生物灾害等草原基本状况实行监测和评估;对草原保护制度、保护措施实施效果实行监测与评价。
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结果,将作为锡林郭勒盟在行政区域内从事草原保护、规划、建设、利用和管理活动的重要依据。《方案》要求,从天然草原监测、人工草地及其它饲草料监测、植被恢复情况监测、草原生态状况监测、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草原自然灾害监测、典型牧户调查、典型地区植被多样性调查、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点监测等九个方面进行监测评估。对技术指标、时间节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各项监测工作的进度安排进行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