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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实施“德善草原大美前旗”治理

2015-09-17 15:13:47 | 来源: 鄂尔多斯日报 | 作者: 宋俊宝 张桂福 | 责任编辑: 许浩成
摘要: 今年以来,结合发展实际以及新常态下如何做好县域社会治理工作,构建常效化的社会治理体系,鄂前旗党政认真思考,精心酝酿,制定实施《鄂托克前旗“德善草原、大美前旗”社会治理工程实施方案》。

原标题:鄂托克前旗实施“德善草原大美前旗”社会治理工程

今年以来,结合发展实际以及新常态下如何做好县域社会治理工作,构建常效化的社会治理体系,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西南部鄂前旗党政认真思考,精心酝酿,制定实施《鄂托克前旗“德善草原、大美前旗”社会治理工程实施方案》。

“德善草原、大美前旗”工程,具体地说就是1个主题、4个体系和服务群众的6个工作法。

“德善草原、大美前旗”是主题。德,是社会治理的前提。善,是社会治理的本源。美,是社会治理的目标。鄂前旗旗委书记张占霖说:“确立这个主题,目的是希望通过引导全旗各族群众自觉崇德向善,齐心协力把鄂托克前旗建设成为集发展之美、环境之美、秩序之美、人文之美、民风之美等众美为一身的大美之旗。

4个体系就是构建“德治、自治、共治、法治”四位一体统筹推进的社会治理体系。

“德治”,以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为根本出发点,构建以文养德、以评立德、以规促德的德治建设体系,教导公民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崇德向善,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的产生,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自治”,就是最大限度地将“市场能做的交给市场去做,社会能做的交给社会去做,居民能做的交给居民去做”,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共治”,就是通过厘清多元主体、建立多元平台、优化多元服务等措施,让党委、政府、社会、市场、公民组织等各类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凝聚起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

“法治”,就是发挥法律在调节社会利益关系中的权威作用,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引导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让社会治理走上法治化轨道。

“要通过推行联系服务群众‘六个一线工作法’,推动工作重心、目标任务和机制保障向源头化解、前端管理和事前防范的全面转移,构建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一线处置的大联动、大维稳、大综治工作格局,推动干部转变作风接地气,群众工作上水平,化解矛盾出实招,解决问题见实效。”张占霖说。

据了解,“六个一线工作法”:一是搭建干群“连心桥”,做到民情在一线掌握;二是开通民情“直通车”,做到矛盾在一线排查;三是构建维稳“减压阀”,做到问题在一线解决;四是打造和谐“助推器”,做到机制在一线创新;五是整治机关“衙门病”,做到作风在一线检验;六是为民务实“接地气”,做到政权在一线巩固。 (宋俊宝张桂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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