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反恐罚单 护航平安果洛:达日县开出全州历史“最高”处罚

发布时间:2023-05-22 10:21:18丨来源:果洛公安丨作者: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达日县反恐办、县公安局果断“拿起”反恐罚单,以全面维护好重点部位安全,消除重点目标单位的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倒逼行业单位依法履行主体责任。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反恐办、县公安局果断“拿起”反恐罚单,以全面维护好重点部位安全,消除重点目标单位的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倒逼行业单位依法履行主体责任。

5月17日,达日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对辖区一家未落实重点目标反恐防范应对措施的加油站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开出全州历史“最高”反恐罚单。

据了解,2022年3月30日,达日县反恐办(县公安局)牵头、联合治安大队在对辖区重点单位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达日县狮龙宫殿加油站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未制定相关的反恐防暴应急预案、未开展反恐防暴知识技能培训、工作人员不会使用反恐防暴器械、监控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未达到90日。

2023年4月30日,反恐办日常检查时又发现该加油站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未制定相关的反恐防暴应急预案、未开展反恐防暴知识进培训。针对此情况,检查民警多次对该加油站不整改的行为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责令加油站限期整改。但该加油站置若罔闻,在经营中依然不履行反恐主体职责。

2023年5月17日上午,对达日县狮龙宫殿加油站反恐督导检查整改事项进行复查,发现该加油站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未制定相关的反恐防暴应急预案,并复制达日县中园加油站台账搪塞检查民警,对整改内容拒不改正。随后,民警将加油站负责人昂某传唤到达日县公安局,进行详细取证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此前多次检查整改情况,经达日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审核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达日县狮龙宫殿加油站罚款四万元,对该加油站负责人罚款五千元。

今后,达日县反恐办、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大对辖区内反恐重点目标单位的反恐督导检查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全力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