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极端天气应对条例《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立法纪实

发布时间:2022-11-01 10:17:02丨来源:通辽在线客户端丨作者: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从思考到立法,通辽市人大常委会担当作为,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立法回答了“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的深刻命题。

2020年和2021年的两场暴雪,打破了内蒙古通辽市1951年以来的降雪纪录,也打乱了人们的生活:积雪堵门,牲畜棚圈倒塌、车辆被困途中……全市因风雪停摆,强降雪天气导致8个旗县区受灾……那受灾的一幕幕,至今仍让通辽人民记忆犹新。

面对灾害,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极端天气应对工作提出了许多更新、更高的要求,极端天气应对工作中各种矛盾和问题也不断凸显。如何应对极端天气,引起了通辽市人大常委会的深入思考:如何以良法促善治?基层政府与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如何明晰,个体诉求与公众利益怎样平衡,基层基础、设施设备、保障措施还需要加强和完善……建立切实有效的责任体系,明确权责统一运行机制,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应对的局面,制定一部全面的极端天气应对工作综合性法规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从思考到立法,通辽市人大常委会担当作为,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立法回答了“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的深刻命题。

这是一部满载民意的“人民至上法”

问题引导立法,立法解决问题。2022年,通辽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法规立项,迈出以法治力量规范极端天气应对工作的坚实一步。

“针对全市人民高度关注的极端天气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具体实践。”通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纪强说。

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载满民意的立法进程一再提速。

在通辽市委领导下,人大、政府携起手来,立法起草小组“双组长”吹响法规起草“集结号”, 倒排工期形成万余字立法资料。下基层、赴省外,座谈、研讨、论证、实地踏查……部门、专家、学者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广开言路,数易其稿,群策群力。

2022年9月28 日,《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全票表决通过,制度与法律完成衔接。

这是一部全国首例的“原创法”

没有上位法支持,没有经验可以借鉴,是全国首例针对极端天气应对的地方立法……“难度超出预期”。即使是经验丰富的专业立法工作者,也坦言其中不易。通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颖轶介绍,“极端天气立法全国没有先例,我们是摸石头过河,在探索中前行”。

在立法论证过程中,出现了 “极端天气是小概率事件”“立法有没有必要”“立了之后能不能用上”“立了能不能管用”的不同声音。为了回应争议和质疑,通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两级气象专家对“极端天气”定义和范围进行了专题论证,最后经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把关,确定极端天气的定义为“由市、旗县级气象主管机构发布的,达到橙色预警信号的暴雨、暴雪、大风、寒潮、干旱,或者达到红色预警信号的冰雹、高温、沙尘暴等特殊天气”。

根据极端天气定义,2010-2021年间,通辽市出现过17次极端天气,年平均出现次数1.42次。12年间,极端天气累计造成受灾人口128.68万人,直接经济损失75.66亿元,间接经济损失难以估量。特别是2020、2021年两年间,暴雪、冰雹、大风、高温和干旱,造成29.73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21.99亿元。事实证明,极端天气并不罕见,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产生活,极端天气立法是务实之举,非常必要。

这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为民服务法”

既为了人民立法,更依靠人民立法,破题立项、解结突围中,立法为民、法贵惠民的理念不断强化。

通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旗县市区开展立法中调研,赴杭州市、石家庄市开展立法中考察;市人大法工委深入全市2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所在地人民群众意见,组织立法咨询顾问按照论证问题清单进行专题论证,广泛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意见。“过程中虽然有过很多争论,但大家都有一个共识:把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重点,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志峰说:“只要方向明确,再艰难也要往前走”。

当为民情怀融入立法实践中,于人民而言,是强劲保障,也是温柔呵护。《条例》规定:“极端天气应对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快速、准确传播预警信号到户到人” “组织营救受灾人员 ”“打通抢险救灾通道”……字字句句体现立法温度,民生情怀。

这是一部小切口、精而灵的“地方特色法”

《条例》共24条2834字,不设章节,遵循“以人为本、科学防治、属地管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针对应对职责、应对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措施、善后恢复、法律责任六个方面,以最小的篇幅、最精炼的条款设计解决了通辽市在极端天气应对体制机制、应急响应、基层基础、支持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尹国惠说:“这部条例从通辽市实际出发,注重解决具体问题,使所立之法有效、管用、落地生根”。

《条例》的出台,回应了市民对提升极端天气应对水平的刚性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升城市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供了法制保障……

集万民之智,纳百家之言。立法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一部法规从起草到审议通过,凝聚了社会各方面的智慧与成果。从编制立法计划、立法调研、起草法规,到征求意见、审议修改,每一项都是复杂细致的工作。为高质量的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配强力量、整合资源、巧借外力,多措并举、多管齐下,谋立精品良法,终让立法成果惠及千家万户。

一字千金筹善法,三番四复问良规。回首《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立法之路,把百姓放在心上,把民意融入法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义在祖国北疆落笔生花。

良法善治,蕴含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特色、精细化的高质量立法,必将有力保障和推动通辽市实现高质量发展。

(文:郭晓玲,原标题:全国首部极端天气应对条例的立法之路——《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立法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