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罕坝百万亩林海,首次迎来专门立法“呵护”。11月1日起,《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正式施行,为塞罕坝这道“绿色长城”筑起一道法治“防火墙”。
“条例的施行,对塞罕坝机械林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塞罕坝机械林场及周边区域依法治火工作翻开了新的篇章。”省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刘凤庭表示。
这部条例因何而立?有哪些亮点?将会提供哪些保障?记者采访了人大、林草、林场等领域专家,从5个关键词解读条例实施后即将带来的新变化。
关键词一:依法治火
立法,当务之急、刻不容缓
59年来,三代塞罕坝人在荒原上造林115万亩,构筑起首都和华北地区的水源卫士、绿色生态屏障。如今,林场每年涵养水源2.84亿立方米、固碳86.03万吨、释放氧气59.84万吨,资源总价值231.2亿元。
筑牢森林“防火墙”,关系生态安全,关系子孙后代。
2021年8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塞罕坝机械林场考察,再三叮嘱,“防火责任重于泰山,要处理好防火和旅游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切实把半个多世纪接续奋斗的重要成果抚育好、管理好、保障好。”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决定制定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专门地方性法规。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对塞罕坝防火立法把关定向、逐条修改。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将制定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努力提高条例起草效率和质量。
“做好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立法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行动,也是将重大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的关键步骤,对于传承好塞罕坝精神,筑牢京津生态屏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十分紧迫且必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英表示。
从立项到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条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条例共八章六十七条,以提升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整体能力为方向,以确保防火工作万无一失为目标,是一部“小切口、大部头”的专项法规。
“全省林草系统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好条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塞罕坝机械林场及周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塞罕坝及其周边森林草原防火绝对安全。”刘凤庭表示。
关键词二:压实责任
全面建立防火责任制,确保全链条监管
“责任的盲区,往往是隐患的源头。”在周英看来,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科学合理划定各方职责边界至关重要。
从压实责任入手,条例全面建立防火责任制,对省市县乡政府、指挥机构及其林业和草原、应急管理、公安等相关部门,以及村民委员会、护林员、瞭望员的管理职责都进行了明确,实现防火责任全覆盖。
条例规定,省市县人民政府实行分级负责制,塞罕坝机械林场实行林长制,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同时,细化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和具体责任,明晰林业和草原、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监管执法责任。
森林防火,责任重如泰山。当前正值冬季森林防火关键期,塞罕坝机械林场党委书记安长明表示,林场将按照条例规定,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建立健全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制,落实林长制,构建属地负责、部门监管,归口管理、联防联控,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常态长效机制。
关键词三:严控旅游
禁止旅游区全年封闭管理,其他区域6月16日至10月14日开放
随着游客的日益增多,塞罕坝机械林场防火安全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为破解旅游和防火之困,周英介绍,条例专设旅游防火一章,坚持旅游服从防火安全要求,对禁止旅游区划定范围、划定程序、公布程序作出规范,并提出禁止旅游区与其他区域物理隔离、限制不利于防火安全的旅游活动等一系列举措。
条例规定,省政府应当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塞罕坝机械林场以及周边区域禁止旅游区,并实行全年封闭管理,禁止游客进入。禁止旅游区之外的区域每年6月16日至10月14日开展旅游活动,遇有高温、大风、干旱等高火险天气,应当立即停止旅游活动。其他时间段禁止开放。
条例还对禁止旅游区之外的区域,不得开展燃放篝火、燃放烟花爆竹、野外烧烤、空中飞行、摩托越野、骑马穿行等影响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的游乐活动作出规定。同时,要求采取设置隔离护栏、隔离网和拓宽防火隔离带等措施,对禁止旅游区与其他区域进行物理隔离。
安长明认为,这些新的禁止性要求为塞罕坝森林防火提供了新的法律武器。“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旅游防火管理,严格控制旅游开发,限制开展不利于防火安全的旅游活动,并将禁止旅游区域及时向社会公布。”
关键词四:预防为主
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加强区域联防联控
周英介绍,针对森林防火隐患重点问题,条例全面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每一个章节、每一个条款都从有利于实现防火安全这个立法初衷出发,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突出防灭火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强化人防体系建设,条例加强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发挥防火专家组作用,落实网格化管理,明确护林员、护草员、瞭望员等职责。同时,对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出硬性要求,科学规划建设各类防火设施设备。条例还强调发挥科技在防火工作中的作用,加强视频远程监控及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推进智慧预警、应急通信、航空护林。
刘凤庭表示,塞罕坝机械林场即日起将严格实行全域防火、全年防火、全员防火制度,深入开展生态安全隔离网、视频监控布局提升、防火隔离带“三张网”建设,扩展加强“天、空、地”一体化预警监测体系,确保绝对安全。
条例还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制度,规定省政府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建立森林草原防火联防机制,塞罕坝机械林场与周边森林草原的管理机构以及县乡村间加强联防联训和协作会商。
安长明表示,下一步将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通讯联络、力量调动、预警和信息报告等制度,不断提升区域联防联控能力,真正达到“林权有限、防火无界”的联防联护效果。
关键词五:严管严罚
造成火灾将依法追责,并责令补种树木、恢复植被
“坚持严管严罚,也是条例的一大特点。”周英介绍,无论是对于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还是个人,森林防火的责任都更重了,违反条例规定所付出的成本更大了。
法律责任一章共11条,占条例总篇幅的近六分之一。条例对曾经有过的和可能发生的影响森林草原防火安全行为,比如高火险期擅自进入林场、违规野外用火、不设置防火警示标志、破坏防火设施设备、拒绝防火检查、不消除火灾隐患、机动车不安装防火装置等,一一明确处罚措施,确保务实管用。
同时,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罚款额度下限。比如,在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高火险区的,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森林草原火灾,除依法追究责任外,还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恢复植被。
“条例施行后,还有一系列的工作需要跟进。”刘凤庭说,他们将对67条内容逐条制定落实方案,加强执法机构建设及执法力量保障,强化执法监督,有效惩处违法行为,确保条例执行到位。
周英表示:“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人大职能,依法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灵活运用执法调研、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开展工作,确保条例真正落地落实、见到实效。”
(原标题:《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今起正式实施 为“绿色长城”筑牢法治“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