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脱贫群众“稳得住不返贫” 邬君明:责任不变人员不撤合力不减

发布时间:2021-01-28 16:50:39丨来源:中国网草原频道丨作者:苏文彦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民革通辽市主委、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政府副旗长邬君明在提案中建议进一步构建完善防止返贫工作长效机制,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脱贫群众“稳得住、不返贫”。

中国网1月28日讯(记者 苏文彦) “十四五”时期召开的首次两会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交出亮眼脱贫“成绩单”:2020年投入扶贫资金112.3亿元,实施扶贫项目6751个,剩余1.6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十三五”期间共有80.2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57个贫困县、3681个贫困嘎查村全部摘帽。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开幕会现场(摄影:特古斯)

但摘帽并不是终点,正在举行的内蒙古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如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依然是委员们热议的焦点。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原为国家级贫困旗,2020年春脱贫摘帽。民革通辽市主委、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政府副旗长邬君明从工作实际出发,在提案中建议进一步构建完善防止返贫工作长效机制,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脱贫群众“稳得住、不返贫”。

一是坚决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不摘”要求。继续实施扶贫产业提升工程、拓展消费扶贫渠道、加大教育扶贫和健康扶贫力度、开发就业扶贫岗位、增加金融扶贫支持、选拔优秀干部进入扶贫队伍,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进行动态监测并及时预警、及时帮扶,确保人员不撤、合力不减,最大限度防止新的贫困发生。

二是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乡村振兴激发农村内生动力。建议把脱贫攻坚战中形成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借鉴移植到乡村振兴中,构建自上而下的乡村振兴统筹管理体制机制,继续向乡村派出第一书记,并通过外力引导培育本土人才,推进城镇和乡村全方位统筹对接,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让农民从告别贫困走向全面发展。

民革通辽市主委、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政府副旗长邬君明在内蒙古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会场

三是提升精神扶贫工作成效,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动力。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让贫困群众在项目选择、设计、实施、管理、监督、验收、后续管理全过程及每一个环节发挥主体作用。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为指导,着力提升贫困群众教育、文化、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是巩固提升扶贫产业、基础设施、嘎查村集体经济,完善防止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坚持脱贫攻坚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推动各类产业扶贫项目发挥长期稳定带贫效益,带动农村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立足产业发展和资源禀赋,加快农业高效节水等工作,改善农民及脱贫群众生产条件。创新嘎查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探索实施开发土地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盘活集体资产、盘活存量资金、参股企业经营、整合抱团发展、领办合作组织、提升土地效益、兴办实体经济、发展中介经济等模式,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群众创业就业。

五是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帮扶机制,保持脱贫责任、政策、帮扶、监管的连续性。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建立防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纳入监测对象的标准、程序及帮扶举措,细化监测预警机制、研判救助机制和“一对一”联系帮扶机制,做到“脱贫即出、返贫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