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设幸福河湖 关键要看河长湖长如何履职有无担当

发布时间:2020-09-28 11:27:40丨来源:中国网丨作者:张艳玲 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全面推行河长制4年来,各地在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开展了丰富的实践探索,取得了很多好的经验。

中国网9月27日讯(记者 张艳玲)“建设幸福河湖,关键要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暗访,强化监管,强化考核问责,压实责任,倒逼河长湖长履职尽责。” 27日,水利部在北京举办“建设幸福河湖——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经验交流研讨会,与会专家作如上表述。

9月27日,水利部在京举办建设幸福河湖——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经验交流研讨会(摄影:中国网记者 张艳玲)

我国有221条流域面积超1000平方千米的河流。河湖问题积弊日久,乱象丛生,监管缺失。为此,党中央作出部署,要求全国于2018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

2018年6月底,全国31个省、市、区全部建立河长制。当年年底,湖长制也全面建立。全国123万多名河长上岗。同时上岗的还有在1.4万个湖泊设立的2.4万名省、市、县、乡四级湖长和3.3万名村级湖长,实现了每条河流、每个湖泊都有河长、湖长的目标。

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副司长刘冬顺表示,全国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后,31个省份全部设立党政双总河长,明确省、市、县、乡级河长湖长30多万名,村级河长湖长(含巡河员、护河员)90多万名,实现河湖管护责任全覆盖。

各地还建立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设立河道警长、河道检察官,培育壮大民间河长湖长和志愿者队伍,不断丰富完善河湖管护责任体系。

2018、2019两年,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河长湖长累计巡查河湖均超710万人次,实施“一河一策”,推动了河湖长制任务落实。

全面推行河长制4年来,各地在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开展了丰富的实践探索,取得了很多好的经验。

刘冬顺表示,此次研讨会提供了一个良好平台。希望与会专家围绕河湖管理保护和河长制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各抒己见,交流思想,分享经验,为河长制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献计献策。水利部将广纳真知灼见,完善顶层设计,进一步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尽快从“有名”向“有实”“有能”转变,为打造“造福人民的幸福河”贡献力量。

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副主任刘远书表示,针对河湖出现的问题,河长制湖长制应势而生,目前河长制湖长制对河湖治理初见成效,但尚有差距,他认为,应以问题为导向,以暗访为主,强化监管,压实责任,倒逼河长制湖长制履职尽责。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副处长刘卓表示,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是关键,她建议将河长湖长职责写入地方专项立法、河湖管理立法;出台河长湖长履职办法,强化河长湖长考核问责;打造河湖管理信息化平台,提升河长湖长履职能力。发挥各级河长湖长河湖管理保护的“领队”作用,尽快印发履职规范,明确履职方式、内容、要求等,加大河长制湖长制激励力度,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