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秉建:对不作为、乱作为造成草原严重破坏的领导干部应终身追责

发布时间:2020-05-23 23:41:14丨来源:政事儿丨作者:何强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十三年来,每年两会我都会带来一份与内蒙古大草原有关的建议。”近日,周秉建在接受专访时表示,面对执法不严管控不力等现状,应对现行《草原法》及时进行必要的修订。

作为连续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今年周秉建向大会提交了5份提案,内容包括《草原法》修订、生物安全立法、加强财会监督等。

“十三年来,每年两会我都会带来一份与内蒙古大草原有关的建议。”近日,周秉建在接受专访时表示,面对执法不严管控不力等现状,应对现行《草原法》及时进行必要的修订。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对不作为、乱作为造成草原严重破坏的领导干部,实行终身追究制。

素来低调的周秉建,另一个身份是周恩来三弟周恩寿的女儿。1968年,她到内蒙古插队、读书、工作,生活了27年。1994年,她回京任职于财政部,后在离退休干部局巡视员任上退休。2008年开始,周秉建连续担任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政事儿”注意到,疫情期间,周秉建的儿子周日和与友人主动向疫情严重地区捐赠防疫物资引发关注。“他承担起一个年轻人应尽的社会责任,也代表周家后人为国家社会做了一件大善事。”周秉建说。

记者:每年两会你都会带来与草原有关的提案,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

周秉建:1968年,15岁时我便到内蒙古牧区插队,住蒙古包,和牧民一样从事生产劳动,过游牧生活。这些年自始至终牵挂着牧区的牧民们。

蒙古族人民非常勤劳、勇敢、善良有大爱。老实说,我们在牧区插队的知青,相比其他地方的知青,身心得到很好锻炼,尤其生活上也比在农村插队知青要好出一大截。当然更重要的是我们这些知青学到了做人的真谛。

我总是想着为牧区做些事情,感恩回报,这也是我的一种责任。作为一名全国政协委员,我也有义务为牧民发声、为草原发声。

记者:你提出修订《草原法》有哪些考虑?

周秉建:离我们插队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半个多世纪,虽然草原的变化很大,但草场退化现状也很严重。

这有多方面原因。譬如,国家、地方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与《草原法》衔接不够紧密,且存在“碎片化”严重和相互矛盾。超载放牧是草原退化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更主要的原因还是草原承包主体责任不明确,缺乏可量化的草原生态健康评估制度。

还存在法规制度刚性不足、界限不明、执法不严管控不力等问题,导致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难以落地。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划分,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等天然草原属于禁止开垦开发区,但过度放牧、开垦、开矿等仍屡禁不止。

此外,草原多年的大规模网围栏已导致草原大面积的沙化与碎片化,草原生物链遭到严重破坏。现代化畜牧业无法实现规模化经营,草原网围栏建设亟待优化。

记者:你有哪些好的建议?

周秉建:我建议对《草原法》做一些修订。应建立草原保护权责一体和对草原资源不敢破坏、破坏不起的新机制,通过训诫、封禁、收储、处罚、追刑等法律约束形成威慑,方可落实草原保护责任制。建立完善草原保护修复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将草原保护修复相关约束性指标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对不作为、乱作为造成草原严重破坏的领导干部,实行终身追究制。需要进一步完善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制度,对违法破坏草原的单位和个人,既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还要追究其草原生态损害的赔偿责任,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此外,还要严守草原生态保护红线,建设草原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草原上从事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非法开垦、占用草原和乱采滥挖草原野生植物等行为。

完善落实草原生态修复制度,加大治理退化草原,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坚持科学编制草原保护修复规划,明确草原功能分区,针对不同区域,不同退化程度的草原,制定保护修复和治理措施。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采取围封禁牧、补播改良、鼠虫病害和毒害草治理、人工种草等措施,促进草原休养生息,加快恢复退化草原植被,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

(撰稿:何强,来源:政事儿,节选自《专访全国政协委员、周恩来侄女周秉建:对不作为、乱作为造成草原严重破坏的领导干部,应终身追责》,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