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区启动“复苗工程” 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

发布时间:2020-04-23 17:50:00丨来源:通辽日报丨作者:布和朝鲁 刘长亮 杨茁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4月20日,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复苗工程”启动大会召开。

4月20日,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复苗工程”启动大会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安排部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复苗工程”工作,加大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用法制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会议下发了《科尔沁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复苗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对方案进行了解读。通辽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科尔沁区委书记杜汇良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实施“复苗工程”的重要性、现实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充分认识实施“复苗工程”的重要性。要认识实施“复苗工程”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针政策的一项重要行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扫黑除恶成果、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二是充分认识实施“复苗工程”的现实性。在新形势下,围绕新要求,要开展专门的工程,以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为重点,做好法治教育、临界预防、分级干预、保护救助等方面工作,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三是充分认识实施“复苗工程”的紧迫性。市委决定利用半年时间在科区开展“复苗工程”试点工作,以在全市推广。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工作,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有效机制、工作方法和工作内容,努力开创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局面,为下一步在全市推广奠定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复苗工程”。一是把握“苗”的规律,即未成年人的环境规律、犯罪规律和成长教育规律。二是把握“复”的目标。对于行为良好的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有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采取不同的措施,最终实现行为好的越来越好、有不良行为的改掉恶习、有犯罪行为的走上正途。三是把握“工程”的方式。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关于未成年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协调配合、制定量化目标、建立评价体系,坚持以预防为主、惩罚为辅,着力提高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工作水平。四是把握“全区”的定位。要坚持区委领导、政府负责,镇街、部门联动,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参与,发挥好法治保障作用,同时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百姓生活,帮助群众用法律解决问题,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水平。

会议强调,要妥善处理好“五个关系”,确保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复苗工程”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一是处理好预防、惩罚和教育矫治的关系。要进一步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充实学校管理职责,推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合力,及时有效制止矫治偏差行为,将犯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处理好顶层设计和工作创新的关系。要坚持以各类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为准绳,确保每项措施、每个步骤都做到位,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努力做好“自选动作”,结合自身实际,及时总结经验,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打造一批在全市、乃至全自治区都叫的响、立得住的预防犯罪和教育矫治品牌。三是处理好分工负责和统筹配合的关系。要强化“一盘棋”思想,强化属地责任,强化行业责任,多维度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工作,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推进“复苗工程”的良好氛围。四是处理好全面覆盖和重点群体的关系。要统筹一切资源、多措并举开展好“复苗工程”,同时要坚持分类施策、因人施治,真正做到科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工作“所有范围全覆盖,重点群体有人管”。五是处理好形式载体和质量效果的关系。要认真落实好《“复苗工程”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项工作举措和形式载体,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完善监督考察,确保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文:布和朝鲁 刘长亮 杨茁,原标题:科尔沁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复苗工程”启动大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