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所望,施政所向。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的一项改革目标和任务。朝着这一目标,内蒙古通辽市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背水一战的决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社会活力和内生动力,在一次次改革、落实、创新中激发和增强。
这是便民利企的有力见证:2019年,通辽市全面完成政府机构改革,明晰部门权责清单,重塑办事流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以信息化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建成华为、曙光云计算和通辽视频信息共享平台大数据中心,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公安等8个项目建成应用。
这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生动写实:2019年,通辽市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严格履行“三重一大”行政决策程序,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法律顾问全覆盖。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109件人大代表建议、267件政协提案全部办复。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涉政府执行难积案全部清零。依法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建成全区首个盟市级财政大数据审计平台,预算单位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严格落实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压减20%。驰而不息反“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不断增强。
多管齐下,一系列刀刃向内、敢为人先的改革举措推动政府职能发生深刻转变,促进通辽市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跑道上稳步前进。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是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站在新的历史节点上,通辽市将继续加快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增强学习本领、斗争本领,提升执行力和落实力,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做好新时代的答卷人。
加强政治建设。2020年,各级政府要继续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政府及工作部门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定不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战略任务,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基本政治规矩,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抓好执行落实,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
建设法治政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各项目标任务,做好“七五”普法验收等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治理水平。严格权力清单管理,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承诺。
主动担当作为。强化“信号灯”意识、严格“成绩单”管理、提高“划句号”能力,主动超前谋划,持续盯办落实,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该管的事情管理好、该干的工作干到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增强风险意识和斗争精神,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迎难而上,处置突发事件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担责、守土有方。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完善主动作为、自我加压、志在一流的绩效考评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把初心和使命转化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源动力。
保持清正廉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巩固作风建设成效,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决策部署,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全面整改矿产资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完成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配套规定,坚持过紧日子,节俭办一切事业,今年市本级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