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就2019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张树礼在发布时说,2019年,内蒙古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水环境质量稳定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内蒙古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敢担当、善作为,补短板、强弱项,坚决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各项目标任务。
一鼓作气、务求全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工业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全面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任务,加快推进钢铁、火电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确保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大力整治散煤污染,重点发展集中供热,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全部淘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大幅提升城镇集中供热面积和清洁取暖率,切实解决采暖季空气质量下滑问题。加强柴油货车污染综合整治,建成“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推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淘汰和深度治理,严厉打击黑加油站和劣质油品,加大呼和浩特、包头等6个重点地区油、路、车综合治理力度,坚决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建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加快修订自治区、盟市两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一预警标准,加强应急联动,实施应急减排清单式管理,做到所有涉气企业全覆盖,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呼和浩特市要加快实施集中供热改造和清洁能源改造,坚决淘汰燃煤小锅炉,切实解决散煤污染问题;包头市要加快破解“工业围城”问题,加大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整合搬迁、退城入园力度,严格控制新上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强化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等措施;巴彦淖尔市要加快推进禁燃区、城乡结合部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改造,加大河套平原秸秆禁烧力度;乌海市及周边地区要严格落实重点行业污染物总量减量控制制度,加大煤矸石和煤田自燃、矿区渣场综合治理力度,严控矿山开采和重载汽车运输带来的扬尘污染。
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强化不达标水体专项整治,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巩固提升已达标断面治理成果,严防断面水质出现反复,坚决完成堡子湾断面劣Ⅴ类水体达标整治任务。全力推动“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开展达里诺尔湖、东居延海、哈素海、红碱淖尔污染源调查及“一湖一策”整治,有效控制重点湖泊人为污染。推动实施工业、城镇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推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下游建设人工湿地,强化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监管,开展自治区级以下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治理,完成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综合评估,对不能有效承接的园区年底前必须退出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单独污水处理设施或增加预处理设施,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强化水质监测和日常监管,确保长治久清。科学编制四个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启动水功能区调整基础工作。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效,强化水源地达标整改,实施“万人千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坚决打赢净土保卫战。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因地制宜落实保护和管控措施。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任务,建立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和风险管控。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完成5个试点项目及效果评估。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完成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排查,以旗县为单位编制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全部完成1875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与减排,加大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力度,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区域特别排放限值。出台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完成加油站及储油罐防渗改造任务。
从严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特别叮嘱,强化调度通报、预警约谈、督查督办、验收销号等措施,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全力全速落实各项整改任务,确保实现问题整改全部“清零”。制定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规定实施细则,高标准高质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上半年实现对所有盟市的督察全覆盖,集中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迎接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打好基础、做足准备。
坚持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
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完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力争实现全区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全覆盖,推动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鲜明导向。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启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重点推进大黑河、昆都仑河、四道沙河等主要支流治理,消除黄河流域劣Ⅴ类断面,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环保倒逼和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作用,一手抓监管,聚焦重点行业、流域、区域开展强化监督和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环保“一刀切”问题;一手抓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民营经济绿色发展。
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推动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修订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制定确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分工方案和成效考核实施细则,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精准问责、有效问责。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盟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双重管理体制。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做好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前期立法工作,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全面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
配合做好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勘界定标工作,加快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建立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健全部门间协调监督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强生物多样性监测和保护,开展全区生态状况(2015—2020年)变化遥感调查评估。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力度,推动设立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奖”,推进开展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样板。
有效防控重点领域环境风险
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加强伴生放射性矿企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修订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全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完善固体废物长效监管机制,推进包头市“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开展黄河流域固体废物排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利用等违法行为。推进尾砂、尾矿库安全整治,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检查。加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力度,整合信访投诉举报力量,加强舆情监控、研判和处置,及时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着力强化生态环境服务保障
加强环保项目库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完善各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职能分工和运行机制,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专项行动。深化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加快建立固定污染源清单和统一数据库。抓好生态环境领域重大课题研究,加强先进技术消化、引进、吸收再创新。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强化数据动态更新及开发应用。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加大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好六五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生态环境系统行业乱象和矿产资源、煤炭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处副处长王晓伟主持发布会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具体指标是: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8%以上,PM2.5未达标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2%以上;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到59.6%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3.8%以内,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1%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减少15%、11%、7.1%、7%;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发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处长韦和章、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岳彩英答记者问。发布会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处副处长王晓伟主持。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