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出台16项激励措施引导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一线履职担当

发布时间:2020-02-03 13:18:12丨来源:中国网草原频道丨作者:房卉 张琳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内蒙古通辽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引导党员干部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细化实化措施,加强组织保障,切实树立鲜明的工作导向。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展现责任担当、树立良好形象,内蒙古通辽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引导党员干部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细化实化措施,加强组织保障,切实树立鲜明的工作导向。

突出正向激励,着力组织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勇于担当、认真履职

实施激励支持政策措施,关心关爱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广大党员干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带领群众抗击疫情、共克时艰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政治素质过硬,表现突出的做到“六个优先”,即优先晋升公务员职级、提拔或重用;优先派往先进地区挂职锻炼;优先选派参加培训班学习;优先推荐“两优一先”、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评聘职称,优先调任党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岗位。坚持做到“三个注重”,即注重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注重表扬、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注重把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作为评价实绩突出领导班子、评选年度优秀个人和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的重要参考。

强化反向约束,着力引导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不敢不为、不敢乱为

加强干部约束管理,让干部绷紧心中的弦,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拖拉、有脱岗离岗现象,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约谈;对不胜任现职、难以有效履行职责的及时调整;对不敢担当、犹疑观望、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完善保障措施,着力筑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组织基础、工作基础

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承担主体责任,加强与属地党组织协同配合,建立疫情防控干部考察工作档案,全方位多角度收集、考察、识别领导班子和干部现实表现、具体事例。各级组织部门要建立疫情防控信息互通机制,定期收集疫情防控任务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履职督查反馈问题,多维度了解疫情防控一线干部动态表现。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力度,对奋战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专家和医护人员,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维护稳定、保障运行、调配资源、筹措资金等方面发挥作用,特别是对患病、观察、隔离的党员干部,加强思想疏导,保持沟通联系,充分体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文:房卉、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