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旗县全部摘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经过持续努力,内蒙古全区贫困人口由2013年的157万减少到2018年年底的15.24万。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投入财政专项资金99.23亿元,全年脱贫14.1万人,贫困嘎查村全部出列。同时,最后一批20个国贫旗县摘帽工作已完成第三方评估,将按照程序公告退出。
据了解,去年以来,内蒙古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切实把“精准”要求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各方面。主要举措包括:全力抓好产业扶贫,实施产业扶贫项目8096个,全区有115.2万人次贫困人口进入产业链条,较上年增长32.2%;有效开展就业扶贫,2019年全区有10万人次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大力实施生态扶贫,2019年将80%以上的国家和自治区林业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安排到贫困旗县,投入国家林业重点工程资金9.52 亿元、国家公益林补偿资金15.83亿元,新增护林员公益性岗位5200个;深入开展教育扶贫,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完成1793所学校达标建设;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全面开展“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贫困患者救治比例和25种大病贫困患者救治率均达到99.9%,贫困人口慢性病家庭签约率达98.5%。
此外,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内蒙古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8073户,惠及1.7万人,实施饮水安全工程,涉及有安全隐患贫困户2.1万户4.68万人,贫困人口危房和饮水未达标问题全部得到解决;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全区“十三五”规划搬迁贫困人口12.49万人、5.33万套安置住房建设任务提前一年全部完成;强化社会兜底保障,将未脱贫的建档立卡9.49万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为符合条件的7.26万贫困人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