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内蒙古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以来,全区累计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验收面积336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内663处工矿类开发建设活动已退出630处。

内蒙古把保护草原和森林作为首要任务,全面治理矿山开采破坏草原、旅游无序开发侵占草原以及过度放牧等问题,排查未履行草原征占用审批手续项目3647个,完成整改3645个,整改率99.9%。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以来,全区累计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验收面积336平方公里,其中2017年完成治理验收面积104平方公里,2018年完成治理验收面积166平方公里,2019年前3季度完成治理验收面积66平方公里。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力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截止目前,自然保护区内600个勘查开采企业共退出580个,退出率96.7%。

在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同时,内蒙古把绿色矿山建设作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中之重。2017年印发了全国首个以省级政府名义实施的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即到2020年,全区矿山总体达到绿色矿山建设基本条件标准,自然保护区内的矿山企业全部退出;到2025年,全部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企业逐步退出市场,实现“绿则存,不绿则退”。
截至目前,内蒙古已有35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位居全国前列,其中有12家矿山企业被确定为“国家级绿色矿山”;另有69家矿山企业列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自然保护区内663处工矿类开发建设活动已退出630处。

据了解,内蒙古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49项整改任务完成35项,完成率71.4%;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100项整改任务完成59项,完成率59%;2313个有效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完成整改2278个,完成率98.5%。
(来源:内蒙古生态环境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