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以公益诉讼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5年督促修复土地逾180万亩

发布时间:2020-01-02 10:27:39丨来源:新华网丨作者:刘懿德丨责任编辑:

内蒙古全区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推进生态环境保护,5年来通过办案,共督促修复林地、草原、耕地、湿地逾180万亩,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1.54亿元。

  记者12月31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内蒙古全区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推进生态环境保护,5年来通过办案,共督促修复林地、草原、耕地、湿地逾180万亩,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1.54亿元。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说,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突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的司法保护,深度融入草原、森林、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先后部署开展多个专项活动,集中办理了大青山、西鄂尔多斯、都斯图河湿地等一批自然保护区系列案件,督促自然保护区内153家企业恢复受损生态环境。

  检察机关还主动对接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治理,与自治区水利厅、公安厅联合出台专门工作办法,加大对河湖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上述“一湖两海”所在地检察机关,还出台了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意见,并在乌梁素海、岱海设立生态检察室,全面清理周边养殖场,督促关停非法砂场,助力流域综合治理。

  针对黄河流域污染水源及沿线乱堆、乱采、乱排、乱建行为,全区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2份,督促行政机关恢复被污染河道440余公里,督促恢复黄河沿岸非法占用的林地和草原4.8万亩,并整改拆除大量沿线违法建筑,督促整治污染企业192家。

  据统计,2015年以来,在内蒙古全区公益诉讼案件中,生态环境领域案件占比超六成,检察机关在该领域案件中发出的检察建议数占55.9%、提起的诉讼数占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