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乌珠穆沁旗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不断强化措施,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东乌珠穆沁旗把创建绿色矿山作为推动矿山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制定出台了《创建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实施方案》,完成了花脑特银多金属矿、朝布楞铁矿、融冠多金属矿3家金属矿创建自治区级绿色矿山申报工作,创建了阿尔哈达铅锌矿国家级绿色矿山。预计到2020年创建28家国家或自治区级绿色矿山。
为了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对全旗金属、煤炭和非金属乙类等矿山企业开展了地质环境治理大检查,对存在问题的23家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督促各矿山企业累计投入资金1500万元,完成了抑尘网铺设、排土场边坡治理、储煤场清理、矿区绿化硬化、砂石路维护等工作。同时,计划投资2223.14万元,对辖区“三区两线”周边及历史遗留废弃采坑进行整改,预计整改恢复面积3.09平方公里。目前,已对乌尼特砖场废弃砖窑及普通建筑物进行了拆除,对废土场、土坎、采坑、矿区道路等进行了恢复治理,矿区周边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来源:锡林郭勒日报作者:肖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