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副主席曾一春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王凌主持会议。自治区林业厅、农牧厅、气象局负责人分别通报了2015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情况及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和气象分析。
会议指出,去冬今春以来,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协调配合,全力抓好各项防火工作落实,在全区多地气温偏高、部分地区旱情严重等严峻的防火形势下,取得了无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好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曾一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一要思想认识到位。牢固树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大局,要牢牢掌握主动权,加强能力建设,筑牢防火机制,进一步增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二要领导责任到位。要落实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林业、农牧部门主题责任和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要工作措施到位。要突出重点,完善措施,筑牢“四条防线”(火源管理防线、设卡检查防线、日常巡查防线、联防联控防线),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加强宣传教育,突出抓好法律法规、防火知识和火情信息、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的宣传,加强火源管理,倡导文明祭祀,做到防火意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加大督查排查力度,消除火灾隐患;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测预警,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完善防火规章制度和应急机制,落实火情监测和值班调度工作,抓好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火灾扑救的后勤保障,确保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落到实处。四要法律责任到位。严格执行《森林法》、《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追究制,对每一起火灾,都要坚持“四不放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处置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做到有火必追,有灾必查,有责必究。责任追究要关口前移,不但要在火灾发生后进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的,也要追究责任;要处理延伸,不但要对火灾肇事者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也要追究相关部门和政府领导的责任,特别是对因在防火工作中失职、渎职发生森林草原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查深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