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决策部署,下一步将按照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要求,结合西藏及涉藏省份生态建设实际,聚焦重点、发挥优势,在以下方面持续发力。
——实施一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结合《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布局,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研究出台“三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主要技术规定,指导西藏及涉藏省份主动对接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管理,集中投入、重点突破。
——推进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建设。贯彻落实中办、国力印发的《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和《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充分依托青藏高原生态区位优势,发挥好国家林草局和西藏及涉藏省份建立的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稳步有序推进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建设。支持西藏及涉藏省份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就地保护成效,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
——提升林草灾害防控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推动西藏及涉藏省份加强防灭火一体化体系建设,继续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指导、项目支持和物资支援,加强指导其申报实施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当地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严格火源管控和网格化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加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力度,支持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林草病虫鼠害等综合治理。
——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在稳定生态护林员政策基础上,加强对西藏及涉藏省份工作指导和支持力度,逐步提高生态护林员管理水平和保障水平,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在资源管护中的前哨尖兵作用。指导发展木本油料、经济林、林下经济、牧草、中药材和生态旅游等林草特色产业。做好西藏察隅县、青海班玛县定点帮扶工作,在制定林草发展规划、发展林草特色产业、森林草原防火、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方面给予帮扶支持。
——加大科技人才支援。加大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倾斜力度,推进高寒地区生态保护修复技术难题科技攻关。支持“江水上山”水能提灌工程示范和推广。继续加强林草科技创新工作支持力度,强化科研平台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发挥推广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做好林草科技成果遴选入库,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科学知识普及,为西藏及涉藏省份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推动林长制落地见效。指导西藏及涉藏省份不断完善林长制实施意见和各级林长制考评体系,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主体责任,落实各级林长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修复、灾害防控等责任要求,全面保护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自然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