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记者从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日前,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青海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并由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联合印发,成为维护国家与区域生态安全、强化农田生态功能、提升城市生态品质的重要举措。
《规划》以“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为宗旨,以重要流域与山脉为基础单元,围绕青海省“两屏三区多廊”的生态安全格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规划》将青海省划分为长江源、黄河源、澜沧江源、祁连山、河湟谷地、共和盆地、青海湖流域、柴达木盆地等8个生态保护修复分区,按照“山为骨、水为脉、林田湖草和城市为肌体”的思路,强化山上山下、上游下游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统筹推进雪山冰川、江河湖库、湿地冻土、草原草甸、沙地荒漠等一体化保护修复。统筹考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格局、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与生态敏感性高的区域、生态问题突出的区域,在8个生态保护修复区中识别出14个重点区域,部署10大重点工程、38个重点项目,为加快打造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记者:叶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