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极端重要性。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我国极端天气频率增加,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总体居高不下,加之野外火源管理难度不断加大等,森林草原防火形势总体严峻复杂。
“尤其是在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部分林草行政执法权移交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森林公安转隶至地方公安机关,林草行政执法工作面临新形势,及时有效查处毁林、毁草、烧荒等违法行为面临一定困难,防灭火工作受到一定影响。”黑龙江三环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民盟佳木斯市委会副主委赵坤宇委员介绍。
为提高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赵坤宇建议,加强省、市、县三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及护林(草)队伍建设,配齐建强专业、半专业、应急和后备消防队,推行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认证和专业队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专业化水平和灭火作战能力。
为保持专业消防队伍稳定,建议将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员纳入高危行业特殊工种,享受特繁工种和人身意外安全保险等待遇。制定人员进入、流出、转岗及提前退休政策,实行防火期奖补激励制度,提高防灭火人员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保障人员队伍稳定。
充分发挥护林员、管护员作用,增加防火期临时护林(草)人员,抓好宣传教育、织牢群防群控和联防联控网络、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和定点看护责任制度,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及时扑灭火源、追溯火因力度。
她还建议,要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拓宽防火经费资金渠道,加强防火经费使用管理,确保国家和地方投入的防灭火资金足额到位、发挥作用。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预警监测与通信指挥系统建设。如建设可视化信息指挥中心、训练场等,推广无人机护林巡护作业,提升火情监测能力与灭火效率。
加大森林草原行政执法力度,建议赋予各级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加大对破坏林草资源和易引发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的查处。通过明确划分防火责任区、签订防火责任状、规范林草承包合同等,落实防火责任。进一步推进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建设和应用,切实提高新形势下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文:黄山、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