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班玛县:莫让驻村工作“走了过场”

发布时间:2023-04-27 21:35:44丨来源:丨作者: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为进一步确保驻村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统筹各级选派力量,完成人员选派工作,并紧密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总要求,严格落实驻村工作五项重点任务和“四个不摘”总体要求,持续完善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通过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制度落实、关心关爱等措施,把牢驻村工作“主命脉”,促进乡村振兴工作提质增效。

但在面对乡村振兴时期“三农”工作呈现出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要求时,当前驻村帮扶工作仍存在部分亟待解决的问题,各项驻村工作举措仍有进一步完善提升的空间。

一是驻村工作开展难度大。班玛县境内山脉纵横,山峰重叠,河流交错,山大沟深,大部分乡镇海拔高、交通不便利、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落后,加之牧民群众居住分散,实体产业项目显得单一薄弱,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性和持续性较差,面对此类问题,驻村干部在开展驻村帮扶时,会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现状,更有甚者会因身处环境恶劣,产生畏难情绪,面对驻村工作中的“硬骨头”,不敢干不想干不愿干,导致驻村工作开展难度大。

二是驻村干部素质能力低。部分驻村干部在开展驻村工作时存在基层工作经验缺乏、沟通协调能力差、不熟悉农村工作等问题,以至于自身作用发挥不明显。比如部分驻村干部缺乏基层工作经验,不熟悉牧区工作,不懂藏语,致使其与群众交流困难,群众工作开展难度大,驻村工作发挥不明显。因其在原单位所从事的工作与基层工作相差较大,对抓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党员思想教育、产业发展等工作不了解、不专业,工作方法单一,使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推进不明显。

三是选派人员积极性不高。随着驻村干部选派要求不断提高以及精准度的持续加大,部分派出单位在选派驻村干部时,面临着派出单位“后继无人”、符合条件人选“屈指可数”、人选能力素质“参差不齐”等一系列新问题,派出单位在兼顾本单位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只能选派一些基层工作经验匮乏的人员驻村,导致驻村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参差不齐,工作积极性不高、示范带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部分选派到村任职的驻村干部认为自己被原单位“抛弃”,不受重视,于是产生“得过且过”“想被轮换”的浮躁心态,只完成一些既定动作,“佛系”驻村。其次,受村干部综合素质能力低下的影响,驻村干部被过度依赖,主责主业做不实、搞不强,开展“传帮带”工作有畏难情绪,只愿驻村生活平稳度过。

四是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监督管理是推动驻村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但在推进驻村工作的进程中,部分乡镇党委没有肩负起直接管理职责,没有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管理上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部分派出单位认为已经选派了驻村干部,对“一联双帮”工作职责没有履行到位,存在“一派了之、驻而不扶”等现象,“娘家”作用没有发挥到位,帮扶效果不明显。

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班玛县始终坚持“当前遏制”和“长远管控”相结合,层层传导压力、务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着力解决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不力、任务不明、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进一步激发驻村干部内生动力源。

一是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始终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对驻村干部知识需求、能力短板等进行分析研判,充分结合各级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按照根据现阶段基层工作需要,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以服务“三农”为重点,以短、专、快的专题培训为重要形式,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育效果评价机制。通过宣传推广典型,开展学习竞赛,以考促学等办法,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是靠实各级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明确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服务职责的通知》《青海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建立“月报告、季督查”制度,压紧压实各级各方主体责任。各乡(镇)党委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派驻单位要全力配合支持驻村工作,做好跟踪管理,驻村干部要严格落实驻村管理要求,认真执行工作例会、驻村日志、请假报备、承诺报告、月报告工作等制度,县纪检组织部门常态化开展驻村督导检查,严查驻村干部脱岗漏岗、履职不力等问题,对驻村工作领导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作风不扎实、管理不具体,甚至擅离职守、弄虚作假、失职渎职人员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确保干部驻村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是建立关怀激励机制。充分运用《班玛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乡村振兴一线干部关怀激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等,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将驻村干部工作实绩作为选拔任用、表彰激励的重要依据。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大调整不担当不作为驻村干部力度,激发驻村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严格落实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待遇补贴、健康体检、带薪休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政策,完善关怀帮扶慰问机制和谈心谈话制度,确保驻村帮扶干部担当作为、有为有位。

四是完善产业发展模块。强化发展观念,发挥本地优势,从“种养游”等方面入手,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的作用,重点培育发展实体产业,扩大现有收益稳定、发展前景好的产业项目,并加强产业项目管理,拓宽产业链条,形成依托驻地资源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同时,积极推进能人带动模式,第一书记持续抓好致富带头人的培育,坚持把返乡创业青年、致富带头人、种植养殖大户、生产技术能手、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培养成党员和后备干部人才,为村集体力量续添“新鲜血液”,引领农牧民群众走上一条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致富路。

(文:李德凯,来源:中共班玛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