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县司法局多措并举着力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9-21 14:30:00丨来源:中国网丨作者: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年初以来,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司法局全面落实区、市、县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积极将法律服务融入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推行多项举措,着力打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为进一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破除行政执法重叠交叉现象,制定了《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在县司法局的协调指导下,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将148项检查事项进行了整合,于4月下旬完成了全县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并向县司法局备案。自5月初开始,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报备的计划开展检查工作,对于个别行政执法部门超计划进行检查的,涉事企业可直接向县司法局报告情况,司法局将派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

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为严格规范执法主体边界和执法人员资格,司法局全面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工作,经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的逐一梳理审核,最终确定80家行政执法主体,其中法定行政机关42家、法律法规授权组织6家、依法接受委托执法32家,并印发了《关于公布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向社会广泛公布。

强化涉企规范性文件管理。为充分为企业“松绑”,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了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过对全县现行的5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最终确定:其中涉企的16件,建议继续有效12件、废止4件;非涉企的34件,建议继续有效22件、废止9件、宣布失效3件。并将清理结果及文件目录在开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及“四张清单”。为防止出现对企业“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等滥用自由裁量权行为,按照区市两级提出的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有关要求,组织县内相关部门编制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及处罚清单。截至目前,全县共梳理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590项,明确了不予处罚事项235项、从轻处罚事项97项、减轻处罚事项94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46项。

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全面掌握相关部门对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6月中旬,从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个部门抽调13名业务骨干组成评查组,从2021年度全县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中随机抽样98卷,按照统一的评查标准和细则逐一评查并现场打分后填写《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反馈表》,综合做出评定。最终评出:优秀案卷13卷,合格案卷72卷,不合格案卷13卷;不合格的退回限期整改完善,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全县通报。切实加强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事后监督,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文:吕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