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奈曼旗“五中心”联动,从源头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发布时间:2021-07-16 15:30:00丨来源:中国网草原频道丨作者:轩玉燕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奈曼旗以服务群众为起点,以关注需求为基石,坚持把察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首要任务。

近日,家住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东明镇奈林村的高奎老人切实享受了一次政务服务中心提供的“上门服务”。原来,这位老人已88岁,由于身体原因无法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给老人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奈曼旗融媒体中心接到老人家人反映的情况后,将任务转派到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立即派工作人员上门办理。办完后,老人紧紧握住工作人员的手说:“还是党的政策好,真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

不动产中心工作人员上门为老人办理业务

这是奈曼旗“五个中心”联动机制发挥作用的一个缩影。为帮助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奈曼旗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贯通奈曼旗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城市智慧应急指挥中心联合运营,着力完善“五个中心”平台建设,积极探索构建“五个中心联动、多层级共享、一体化推进”服务新格局,以办事到位换来群众幸福滋味。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奈曼旗以服务群众为起点,以关注需求为基石,坚持把察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首要任务。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小巷年久失修,垃圾无人处理……这些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麻烦”该如何解决?“只要在关注活力奈曼公众号,或者下载活力奈曼云APP,根据需要点击‘便民服务’‘蒙速办’‘党群服务’,微信留言或拨打热线电话4212580即可。我们会派单到相应负责部门。”奈曼旗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一边在手机上点击操作,一边介绍道。

奈曼旗正着力把融媒体中心打造成接受群众信息的总平台。融媒体中心通过活力奈曼云”APP平台、活力奈曼微信公众号、4212580热线电话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受理、解决群众各类诉求,“让数据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

“叮铃铃,叮铃铃……”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融媒体中心办公室的寂静,工作人员快速拿起面前的座机电话。原来,这是希望社区居民打来的求助电话,居民乌仁毕力格已经在希望社区居住了30多年了,胡同内坑洼不平、严重积水,影响了日常出行,想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奈曼旗融媒体中心得治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找到希望社区,经沟通,奈曼旗总工会主动认领并及时对该胡同进行了维修。对于家门口的变化,乌仁毕力格喜形于色:“打个电话就给我们解决了,太感谢了,要不然的话我们都不知道找谁解决。”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办实事,关键在“实”字上。奈曼旗紧扣保障基层民生需求办实事,以坚持不懈的韧劲、真抓实干的拼劲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进入奈曼旗社会治理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接警大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面由多块分屏组成的巨大屏幕,上面同时显示着城区多处重点路段的实时监控画面。数工作人员坐在工作台前,每个人都被显示器包围着,居民报警电话打入后,接警员会立即根据电话内容,判断处理方案。

奈曼旗气候变化大,每年都有大风天气出现,前段时间,受大风影响,主城区的一些建筑、广告牌、及车辆遭到损毁,其中,有一商户的房顶被大风损坏,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奈曼旗社会应急联动指挥服务中心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前往事发现场,并积极联系市政管理所、公安局等部门,协调车辆对商户屋顶进行维修,缓解了商户胡凤春的危机。“太感谢了,又给调车又给调人手,第一时间就给我们老百姓解决了危机。”商户胡凤春激动地说。

居民在政务服务中心用手机扫码查看业务办理所需材料

学史力行,实干为民。政务服务是否优质高效,直接关系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准备在奈曼旗主城区开办理发店的赵女士就亲身感受到了政务服务的高效便捷。本来,赵女士对办理流程并不了解,抱着先来咨询一下的想法来到政务服务大厅。没想到,一来到窗口便有帮办人员手把手地教她如何办理。稍后,赵女士只需要带齐相关材料,就可以申请到经营许可证。

今年以来,奈曼旗全面推行“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网办”,通过梳理事项清单、优化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等方式,将企业和群众到政务服务机构办理的事项,特别是需要跑多个部门、历经多个环节办理的事项,经过环节整合、流程优化,成为企业和群众眼中的“一件事”。

民之所需,政之所向,力之所至。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奈曼旗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了解群众所期所盼所求,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推进“五个中心”联动,打造一体化服务格局。从群众最突出的问题、最现实的利益出发,下沉优质服务资源,统筹运用传统阵地和新载体新手段,着力打通凝聚人心、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群众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文:轩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