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治建设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

发布时间:2021-06-02 14:09:15丨来源:法治日报丨作者:史万森丨责任编辑:阿艺思

一起引发诉讼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纠纷案,被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政府“截停”,重新进入了行政程序。

  一起引发诉讼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纠纷案,被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政府“截停”,重新进入了行政程序。其原因是政府部门研究该案时发现,侵害当事人权益的情况确实可能存在,且经过进一步了解,类似情况可能还有一定普遍性。进入行政程序后,相关部门、乡镇苏木和村委会对群众反映土地承包中存在的问题重新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属实,政府按照程序及时纠错。

  准格尔旗司法局局长杨介均告诉记者,旗政府及相关部门都以办理这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纠纷涉诉案为契机,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主动担当作为,针对可能存在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建立健全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和问题反馈机制,不回避问题,主动纠错,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降低人民群众的维权成本,切实将国家政策落实到位,将人民群众的好事办好。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强调,要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满足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记者在内蒙古自治区采访时发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建设中得到切实践行,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攀升。

  群众遇到困难不能简单应付

  刘女士是准格尔旗沙圪堵镇人,1988年她嫁到了该镇五字湾村石塔子社,1992年有了自己的女儿。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刘女士全家承包石塔子社18.98亩土地。2007年11月,刘女士与丈夫冯先生协议离婚,后冯先生再婚,刘女士将户口迁回了娘家。

  刘女士告诉记者:“2018年,土地承包确权,镇里通知我们办理手续,我和女儿向镇里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登记了个人信息。后来,听说村里有征地补偿款,我们就要求分我们那一份,结果我前夫不给。我们就到沙圪堵法庭起诉,要征地补偿款。”

  法庭答复刘女士,要分补偿款,先得确定她和女儿到底有没有承包地。2020年12月,刘女士向准格尔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庭裁决的结果是刘女士母女享有该村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前夫冯先生对仲裁结果不服,拿出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面已经没有她们母女的名字。刘女士说,没想到前夫在土地确权时,把她们母女的名字去掉了。

  准格尔旗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负责人吕晓宏告诉记者,经过对案件研究分析发现,这件案子可能存在基层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损害的问题,发包方村委会在落实国家农村土地延包政策时,可能存在违法调整土地的情形。

  主动作为化解大量矛盾

  准格尔旗司法局经了解,这样的情况还有一定普遍性。旗司法局就这一情况迅速向旗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4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这起案件,并形成了变被动应诉为主动纠错整改的共识。

  会后,各单位迅速行动。司法局与市中院协调案件延期审理,联系刘女士母女,通报了旗里决定通过行政纠错的办法解决她们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刘女士母女答应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就主动撤销起诉。

  农牧业局及时出台《关于印发准格尔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后续工作流程的通知》,称在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发放过程中,因审核错误,可能出现部分离婚人员无地、家庭共有人漏登记、家庭成员漏登记等问题,涉及到上述问题的群众可以申请更正。

  司法局还专门向民政局发了《关于办理协议离婚时主动提醒当事人应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作出处理建议的函》,建议民政局在办理协议离婚时,应主动提醒农村妇女应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一并处理。

  对于处理结果刘女士很满意。她说:“这种方式减少了我们打官司的麻烦,同时还解决了一批像我一样的姐妹们的土地问题。”

  准格尔旗刘女士的维权故事是内蒙古法治建设“以人民为中心”实践中的一个具体案例,而像这样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故事在内蒙古各地并不鲜见。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要求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带着责任和感情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已经成为法治建设领域广大干部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

  为群众创造最好的办事环境

  鄂尔多斯市刘先生提前订好机票,准备到澳门旅游。2021年5月11日上午收拾行李时,刘先生才发现港澳通行证签注已过期,需要重新签注。可本市办理需要7个工作日才能办好,等的话就会耽误行程。正当刘先生要取消旅行时,朋友提醒,听说包头办理签注,当天办完,可以去试试。

  11日下午,刘先生来到包头市出入境窗口,民警了解到情况后,按照包头出入境三项便民措施港澳台再次签注立等可取的承诺,很快就为他们办理好了签注。

  据悉,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包头市公安局已经推出十项出入境业务便民惠企新举措,多项办证服务实现全国最快。

  包头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主任闫世明告诉记者,这些实事的背后,都凝结着各级公安机关的心血和努力,凝聚着广大人民警察的无私奉献。

  内蒙古法院系统提高“一网统管”“一号通办”诉讼运行能力,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巩固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全覆盖成果,压缩异地诉讼成本,便利当事人远程参加诉讼各程序,更好地实现了“让网络数据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少跑腿”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承诺。

  内蒙古检察系统用心解决民生实事,2020年,利用支持起诉手段帮助102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10多万元;在全国率先实现12309检察服务呼叫热线盟市全覆盖,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更加便捷畅通;对2万件信访事项全部及时答复,决不让群众诉求“石沉大海”。同时,全面推行检察听证,零距离排解群众纠纷。

  内蒙古公安系统以群众办事环节最少、材料最少、时间最短、效率最高为目标,坚持“只跑一次”和“一件事一次办”的原则,2021年公安厅推出的“便民惠企二十六条措施”更是从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便民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快速高效方便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内蒙古司法厅近年来推出的4K智能机顶盒和法治乌兰牧骑,让农牧民足不出户就能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创新开发的Jpad智能终端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延伸到了农牧民家中,打通了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据内蒙古自治区依法治区办介绍,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将本级行政权力由3278项压减到947项,压减71%。2020年,全区各级进驻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的事项数量达到11万项,同比增长100%,全区有120个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分领域“一窗通办”,并将服务链条延伸到乡、村两级,网上提供政务服务的能力得到大幅提升。群众办事愈来愈便捷。

    (作者:史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