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于保护锡林郭勒草原至关重要。2018年以来锡林郭勒全盟共立案草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22件;督促治理草原4.65万余亩,收缴草原植被恢复费用1.4亿余元;督促77家矿山企业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8.3亿余元;督促收缴矿业权收益等国有财产近15.2亿元;助力两家企业进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立案涉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27件;挽回野生动物资源价值和生态价值损失52万余元,正在追缴380万元。
锡林郭勒草原占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总面积的四分之一,是京津冀地区和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回首过往,2016年,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检察院提起了苏尼特左旗生态保护局不当履行职责公益诉讼案,这是内蒙古自治区首例保护草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2016年度“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开启了锡林郭勒盟草原保护新篇章。
五年来,结合锡林郭勒盟生态特点,锡林郭勒盟检察机关以保护锡林郭勒草原为核心,围绕保护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环境陆续部署开展了保护锡林郭勒大草原、保护野生动物、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绿色矿山建设4个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形成了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锡林郭勒检察模式。
尤其是2018年以来,锡林郭勒盟检察机关通过“公益守护人驿站”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了对锡林郭勒草原的司法保护力度,为锡林郭勒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检察护盾。
2018年9月,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印发了《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推进“锡林郭勒盟检察机关公益守护人驿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在全盟设置“公益守护人驿站”。近年来,共建立“公益守护人驿站”260个,聘请“公益守护人”333人、“公益司法保护联络员”126人,建立“微信检察室”24个。
据统计,近年来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76件,其中通过“公益守护人驿站”“公益司法保护联络员”“微信检察室”等途径获取线索621件,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的70%以上。
(来源:锡林郭勒日报 作者:程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