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全区森林公安机关受理各类案件12567起

发布时间:2021-01-15 09:42:13丨来源:内蒙古日报丨作者:陈春艳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1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区森林公安机关打击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情况。2020年,全区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12567起,侦办刑事案件1316起。

1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区森林公安机关打击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情况。2020年,全区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12567起,侦办刑事案件1316起。

为有效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内蒙古全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建立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派出所治安防控“网格化”包片管控作用,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乡镇村屯、国有林场及农牧场点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及时掌握违法犯罪动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全年查处涉林案件12229起,其中刑事案件1139起,收缴林木蓄积1504立方米,涉案林地2.8万亩,处理违法犯罪人员5871人,涉案价值5.2亿元。

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方面,内蒙古内蒙古各地深入推进“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严守乱捕滥猎、市场交易、运输寄递、终端消费四道防线,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人工繁育、非法交易、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四类违法行为。全年查处各类野生动物案件338 起,其中刑事案件177起,收缴野生动物5899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3856件,收缴象牙制品6.5公斤,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16人。

同时,全区森林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加大对林区牧区重要卡口、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等重点部位的巡逻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火灾案件综合查处率显著上升,火灾刑事案件发案数明显下降。全年查办涉火案件3161起,行政处罚2819人次,治安拘留209人;破获失火刑事案件115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18人,有效遏制了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祖国北疆生态屏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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