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为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注入检察力量

发布时间:2018-09-13 14:21:08丨来源:中国网草原频道丨作者:沈静芳 徐东巍 宗艳丨责任编辑:阿艺思

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检察长田忠宝表示,在锡林郭勒大草原进入生态保护关键期之初,锡林郭勒盟检察机关编制第一个五年规划,就是要着力改变过去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优势,以检察之手守护锡林郭勒大草原。

近日,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立足检察职能和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制定出台了《锡林郭勒盟检察机关保护锡林郭勒大草原第一个五年规划(2018年—2023年)》。

歌中唱到“锡林郭勒大草原,大海一样辽阔,锡林郭勒大草原,我心中的绿色……”锡林郭勒盟共有草原面积1952万公顷,占内蒙古草原面积的四分之一,全国草原面积的十六分之一,是华北地区最重要的生态屏障。锡林郭勒国家级草原自然保护区是全国唯一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纳入国际生物圈监测体系的自然保护区。但近年来,锡林郭勒大草原退化、沙化、盐渍化面积已占草地面积的四分之三多,草原质量大幅下滑,成为京津地区沙尘暴的主要沙源地。

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检察长田忠宝表示,在锡林郭勒大草原进入生态保护关键期之初,锡林郭勒盟检察机关编制第一个五年规划,就是要着力改变过去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优势,以检察之手守护锡林郭勒大草原。

规划强调,增强草原生态保护监管力量,促进地方政府加大草原生态保护投入力度、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特别是基层队伍建设,根本扭转过去锡林郭勒草原生态保护队伍不足、装备建设滞后的弊端,促进草原生态保护机构依法、及时、高效、准确查处草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有效保护锡林郭勒大草原生态环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保护草原生态锡盟检察经验。

规划提出,要打出十招强力“组合拳”,确保草原生态保护动真格见实效,即: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刑事检察工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草原生态恢复性司法模式;加强草原生态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的作用;加强对涉草原生态保护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智慧履责,多渠道收集草原生态保护案源线索;争取党委、人大支持,加强与各部门协作配合;广泛宣传,注重研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化、科技化水平。

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的规划受到盟委领导的肯定,盟委书记罗虎专门批示:规划符合地区工作实际,希望检察机关做好工作落实,为全盟草原生态保护做出贡献。

(来源:内蒙古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