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草原生态关系到民生、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先后启动实施了一批草原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在主要草原牧区全面建立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推动了草原生态建设,草原生产方式出现了可喜转变,牧民的收入有了较大增加,草原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但是受自然、地理、历史和人为活动等多因素影响,草原生态保护欠账依然较多,已恢复的草原生态依然脆弱,巩固草原生态建设成果任重道远。9月22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就此问题协商座谈。中国网中国政协特摘编全国政协委员、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青海省政协原主席白玛的发言文章,文章如下。
我国天然草原近4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2/5。从草原现状看:一是惠牧政策少于惠农政策;二是草原生态脆弱,灾害频发;三是牧民产业结构单一,增收渠道窄;四是草原退化、沙化、碱化日趋严重。因此,重视和加强草原生态文明建设,已是当务之急。对此,建议:
一、规划领先。顶层设计、科学规划,用政策支撑草原生态建设、保护和发展空间,明确草原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准和方向。
二、保护优先。将草场划分核心保护区、生态修复区和传统利用区等,实行差别化保护。核心区保护好湖泊湿地、草原草甸,提高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服务功能;生态修复区加强退化草地、沙化土地治理和水土流失防治,实行禁牧、休牧、轮牧,休养生息;传统利用区发展生态畜牧业、有机畜牧业,合理控制载畜量。
三、发展先行。六大牧区应有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在草原保护、沙漠化防治、高寒草原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谋划生态修复大工程、大项目,确保生态投资不减少、项目不断线。
四、保障民生。国家应加大对“三牧”的投入,支持草原畜牧业防灾抗灾体系、牧区水利工程、游牧民定居工程和牧区城镇化建设。继续实施草原生态奖补政策,适当提高奖补标准。将保护生态与精准扶贫相结合,与牧民转岗就业、提高素质相结合,与牧民增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在草原生态项目中设立生态管护公益岗位,使牧民由草原利用者转变为生态保护者。
五、制度创新。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保护基本草原,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坚守基本草原面积。严格草原执法监督,将分散的管制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实施,完善监测系统,杜绝草原矿产资源无序开发,加强草原征占用管理,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