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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为牧民再发"民生红包"

2016-09-28 09:38:07 |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许浩成
摘要:5年来,全内蒙古自治区累计投入资金300.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213亿元,自治区本级87.6亿元,全区10.2亿亩草原和146万户农牧民受益,牧区生态、牧业生产和牧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

  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新闻发布会。

这是草原之福。

这是牧民之盼。

9月22日,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在内蒙古正式启动实施。“十三五”开局之年,这个大大的“民生红包”恰如一场及时雨,让牧民们期盼已久的心田沐浴甘霖。

生活在广袤草原上的牧民们清楚地了解到,今后5年,他们可以享受到比一期草原生态补奖资金更高一些的政策红利。

锡林郭勒大草原上的牧民玛希格日勒永远不会忘记2011年6月16日那个特殊的日子。忘不了那一年,国家在内蒙古自治区等8个省区率先启动实施了草原生态补奖政策。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在草原牧区投入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牧民受益最多的一项政策;

这是继退牧还草工程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之后,国家作出的又一项保护草原生态的重大战略决策。

5年来,玛希格日勒亲眼见证着,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已经成为草原生态改善、牧民收入增加的重要因素,草原植被覆盖度、高度、产草量逐年提高,牧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升。

如今,只要打开内蒙古卫星遥感图,就能够清晰地看到,一抹绿色从西部的贺兰山起,绵延数千公里直至东部的呼伦贝尔草原,形成了一道绿色的天然屏障。

这一抹绿色的延绵,让内蒙古庄严地向全世界宣告:曾经沙化退化的草原生态正在逐步修复,2015年,内蒙古草原平均植被盖度达到44%,连年增幅几乎是此前10年之总和。

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扭转了草原持续退化的被动局面,草原生态保护建设进入兼顾民生的新时期。

数字是最好的佐证。

5年来,全区累计投入资金300.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213亿元,自治区本级87.6亿元,全区10.2亿亩草原和146万户农牧民受益,牧区生态、牧业生产和牧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

5年来,我区饲草料供给能力进一步提高,天然打草场为1.35亿亩,比2010年提高了1021万亩。

5年来,草原补奖区草畜矛盾得到有效缓解,与2010年相比,草原补奖区牲畜头数下降了1428万羊单位,超载率也由2010年的24.14%降到13.32%。

草原“带薪休假”走出一条双赢之路

在东乌珠穆沁旗额吉淖尔镇哈日高毕嘎查的贫困牧民额仁钦看来,如果没有草原补奖政策,他到现在也只能是靠给别人干活挣点糊口钱。而有了政府每年下发的6万多元草原补奖资金,他不断扩大生产,如今额仁钦家的基础母羊已经扩繁到100多只,一家7口的日子有了明显改善。

“去年的这个时候,我特别担心,就怕政府不给这项补贴了。这几天听嘎查达说,新一轮补奖政策已经启动,心里别提多高兴了。有了这5年的补贴,我一定努力摘了贫困户的帽子。”

回眸过去的5年,我区各级农牧业部门从建设草原生态文明着眼,从实现农牧民增收入手,把草原补奖机制政策落实作为草原牧区工作的头等大事,不遗余力地推进。

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厅长刘永志认为,“一期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全面实施,大大地减轻了天然草原的放牧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牧区生态、牧业生产和牧民生活的改善,基本扭转了过去草原利用无序、开发无度、严重过牧的状态,初步建立起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开启了我区草原生态修复的新时期,走出了一条草原生态修复和牧区民生改善的双赢之路。”

5年来,为了让中央的这一决策部署在内蒙古大草原落地开花,我区从实际出发,开展政策创新,严格资金管理,让中央的强牧、惠牧、富牧政策润泽每一片草原,惠及每一户牧民。在补奖政策绩效考核中,内蒙古连续5年被评为全国第一。

专家坦言,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初衷是既要减少天然草原超载过牧、恢复草原生态环境,又要逐步提高生产效率、保证农牧民的生活水平不受影响。疗伤5年,内蒙古的草原“变奏曲”奏出了最强音。

据了解,2015年,自治区草原植被盖度达到44%,比政策实施前提高了7个百分点;天然草原多年生植物种类由政策实施前的每平方米7种增加到目前的12种,优良牧草所占比重也由79.8%提高到81.1%,草原地上生物量达到每亩68公斤,比2010年增加了13公斤,草原“三化”面积比2010年减少了671.3万亩。

通过实施草原补奖政策,全区146万户、534万农牧民从草原补奖政策中受益,农牧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牧民人均纯收入达14490元,比政策实施前提高了6000多元。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脑木更苏木乌兰希热嘎查牧民额尔登有一张特别的“银行卡”。自2011年起,他的这张银行卡里每年都会打进补助禁牧款73950元,而这笔钱就来自于草原补奖机制中规定的,禁牧补助每亩6元,草畜平衡奖励每亩1.5元。

“我们居住地属戈壁滩,生活生产条件极其恶劣,如遇干旱年份很难维持生计,需要到外地倒场放牧。禁牧政策后,我的生活比过去有了很大的转变,国家给我们牧民政策太好了!”额尔登高兴地说。

为了促进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落实,我区对于禁牧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草原补贴和养老金之外,还给予每月300元的补助金;禁牧区的牧民子女每学期平均每人补助3000元,每学年平均补助6000元;实施分期减畜制度,降低了我区畜产品市场的供应波动和价格波动,也避免了农牧民收入的大起大落。

在《内蒙古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中,我区还提出了“标准亩”的计算方法,以及实行农牧户补奖额封顶和保底措施、实施分期减畜制度、设立嘎查(村)级牧民草原管护员公益性岗位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创新政策。

新一轮补奖政策保障牧民受益不降

9月21日,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据了解,今年新一轮补奖政策共有3大亮点。一是国家下达我区的补奖任务与前5年持平,10.2亿亩草原中,包括禁牧补贴4.049亿亩,草畜平衡奖励6.151亿亩;二是国家每年安排我区的补奖资金为45.745亿元,比一期增加了5.3亿元;三是国家新一轮补奖政策与一期相比,政策内容从原来的5项减少为3项,取消了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和牧草良种补贴,但禁牧补贴标准由原来的6元/亩/年提高到7.5元/亩/年,草畜平衡奖励标准由1.5元/亩/年提高到2.5元/亩/年。

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厅长刘永志对于禁牧补贴这个新变化进行了详细地解答。他说,这里所说的测算标准,并不是发到牧民手中的标准。按每亩7.5元计算,是要依据各地区草原生态恢复成效和生产能力综合评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标准亩系数来测定,这样一来,有的地方每亩补贴会超过7.5元,有的则不足7.5元。

“国家这样做,主要是把资金直接用于草原保护上,体现了鲜明的政策导向,更加符合草原生态保护的实际,更加有利于调动牧民保护草原的积极性,对于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草原生态进一步恢复,必将发挥重要作用。”刘永志说。

据了解,根据国家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在全面总结过去5年草原补奖政策实施的经验做法,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内蒙古新一轮补奖政策更加符合牧区实际、更加有利于牧民群众理解接受、更加便于基层组织实施、更加好的保护生态、助推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和农牧民增收。

一是政策核心更加明确。政策的着力点在保护草原生态,升级在提高草原生态质量;落脚点在促进农牧民增收,升级在草原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上。按照“三保一完善”,即保生态、保稳定、保供给、完善相关制度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并重,生态恢复与产业发展并举,经营方式转变与增收相结合。

二是政策目标更加清晰。通过实施草原补奖政策,全面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完善草原确权承包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依法保护草原。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全区草原平均植被盖度稳定在46%左右,草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生态战略地位进一步突出,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作出贡献。

三是基本原则更加符合实际。在新一轮补奖政策落实过程中,要坚持政策稳定,持续推进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补奖到户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草原补奖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政策落实与深化改革,推进草原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相结合的原则,尽量做到资金分配“保存量,活增量”,保证农牧民一期政策受益不降低。

四是继续采用标准亩系数,实现政策受益区域平衡。自治区依据标准亩系数落实任务和资金,盟市也可参照标准亩系数,指导分配所属旗县的任务和资金,确定补贴标准。

五是执行好封顶保底措施,实现农牧民均衡受益。新一轮封顶标准是参照上一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进行控制,而不是一期两倍。这是自治区借助新一轮补奖资金,兼顾地方财力,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保证牧民补奖政策受益不降低的一大举措。

补奖政策落实处新目标催生新举措

在2015年7月10日召开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座谈会上,国家农业部总畜牧师王智才在会上强调指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已经成为我们强农惠农的重要组成部分,草原的保护建设工作已经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者。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以来,草原生态环境有了变化,草原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草原经营制度完善,依法管草能力持续加强。

那么,内蒙古将如何围绕新的目标,落实好新一轮补奖政策呢?

“草原补奖的主要目标只有两个,一是保护草原生态,二是增加牧民收入。今后5年,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两个主要目标,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把补奖政策落到实处。实现这一目标的重大意义在于,将进一步巩固草原生态建设成果,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我区脱贫攻坚、维护民族团结以及促进边疆稳定。”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厅长刘永志表示。

自治区农牧业厅草原处处长吴宝山认为,保护草原生态,就要严格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划定为禁牧区的草原必须严格禁牧,划定为草畜平衡区的不得超载过牧,要与补奖资金兑现挂钩,实行奖惩。

这就意味着,根据草原生态监测实际情况,重度、部分中度退化沙化草原、具有特殊功能的草原和草原生态保护核心区将被划定为禁牧区,执行严格的禁牧政策,不得放牧利用,5年为一个禁牧周期。禁牧区域以外的草原根据承载能力核定适宜载畜量,划定为草畜平衡区,执行严格的草畜平衡制度,不得超载过牧。也就是说,新一轮草原补奖要求,不再执行一期中4:3:3的分年度减畜政策,超载牲畜需当年全部减完,一年一核查,一年一考核。

下一步,各级草原部门将引导牧民大力发展草牧业,科学合理规划生活区、打草区和游牧区,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积极发展人工种草,促进草畜平衡、草畜协调,实现生产发展与生态良好的有机统一。

而对于如何让牧民实实在在地享受政策红利,吴宝山胸有成竹地说,“我们将坚持任务落实、补助发放、服务指导、建档立卡、监督管理‘五到户’,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资金发放村级公示制度,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据了解,在落实对于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中,我区持有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或签订了草原承包经营合同的农牧民、国有农牧林场的员工均可以享受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纳入到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的已流转草原,其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应归原承包人。依法转让的,其禁牧补贴或草畜平衡奖励应归受让方。

与此同时,我区还将牧民管护员制度调整为草原专职管护员制度,加大政策执行监管力度。旗县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聘用专职草原管护员,由旗县草原监理部门统一管理,协助草原执法人员做好禁牧、草畜平衡的监管工作。自治区用于牧民管护员工资补贴将继续用于专职管护员的工资补贴。在草原专职管护员的选择上,优先选择符合条件的在籍贫困人口。

我们看到,无论是一期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重大成果,还是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的扎实推进,无一不体现着国家和自治区保护草原生态的信心和决心。

为了保护草原生态这个绿色的承诺,内蒙古举措得力,成果斐然。

为了全面落实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内蒙古步履坚定,信心百倍。

我们相信,随着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的推进和草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增强,建成内蒙古人与环境和谐统一的良性生态系统,指日可待。(岳鸿钧)

  一期草原补奖政策启动仪式。

  领取补奖资金。

  学习补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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