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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赴内蒙古调研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护好北疆生态屏障

2016-08-01 17:15:0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王金梅 | 责任编辑:许浩成
摘要: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已建立各级自然保护区182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9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60个,盟市级自然保护区23个,旗县级自然保护区70个,保护区总面积1270.17万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0.76%。

中国网8月1日讯(记者王金梅)7月26-30日,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朱维群带队的全国政协民宗委调研组就“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红花尔基樟子松林自然保护区、鄂温克旗巴彦呼硕草原、额尔古纳湿地、白桦林保护区、呼伦湖保护区等专题调研,走访当地农牧民、林业工人,了解有关情况。此次调研是为将于9月上旬召开的以“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为主题的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所做的准备工作之一。

全国政协赴内蒙古调研'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护好北疆生态屏障(中国网记者 王金梅)

  全国政协民宗委调研组“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座谈会现场

本次调研围绕“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及实践中需要完善地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体制、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监管方面亟待解决问题;如何在当前条件下转变发展方式,处理好开发与保护关系,实现当地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的双赢”等方面进行走访、交流和座谈。

全国政协赴内蒙古调研'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护好北疆生态屏障(中国网记者 王金梅)

  调研组组长、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朱维群在调研座谈会上发言

在调研座谈会上,调研组组长朱维群表示,内蒙古自治区已建立的自然保护区不但数量多,分量也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取得了很大成效,有很多经验可借鉴。希望通过本次调研,从内蒙古了解到一些实质性问题、好的建议和想法,通过政协渠道,为今年9月上旬即将召开的“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双周座谈会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同时向中央有关部门的工作提供一些帮助。也希望通过政协委员的关注和建议,为构筑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为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促进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贡献一份政协力量。

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马铁山、杜鹰、晓敏(驻会),全国政协委员王伟、才让、牛汝极、朴英、李玉玲、尚绍华、梁骧等,以及国家环保部、农业部、林业局等相关负责人参与了本次调研活动。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主持调研座谈会,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罗志虎全程陪同调研。

全国政协赴内蒙古调研'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护好北疆生态屏障(中国网记者 王金梅)

  调研组考察白桦林保护和管理情况

据悉,我国从1956年开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729处,总面积14699万公顷,约占国土总面积的14.84%,该比例已经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形成了类型较为齐全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对维护我国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稳定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自然保护区事业在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管理权属不清、管理体制不顺、机构不健全;规划不尽合理;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渠道单一;生物多样性等保护和恢复工作待加强;工程项目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自然保护区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生态保护科学定位未能与动态跟踪同步发展等。

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已建立各级自然保护区182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9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60个,盟市级自然保护区23个,旗县级自然保护区70个,保护区总面积1270.17万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0.76%。

全国政协赴内蒙古调研'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护好北疆生态屏障(中国网记者 王金梅)

  调研组在额尔古纳湿地考察调研

委员们在调研中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多年来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工作,以构筑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全面推进全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建设;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规范自然保护区晋升、调整、更名等相关工作;严把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审批关;组织开展全区自然保护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有所提高。但是目前仍存在以下几方面主要问题: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发展的矛盾突出;自然保护区资金投入不足;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问题突出等。

调研组在红花尔基樟子松自然保护区林业职工、鄂温克旗巴彦呼硕草原牧户家里走访、了解相关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委员们建议: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尽快修改《自然保护区条例》;坚持“保护第一、开发服从保护、开发促进保护”的基本原则,对景区实行严格的功能分区;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环评的真实性和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责任追究力度;建立统一、责权明确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大保护区资金投入;加大对保护区社区建设的扶持力度;拓宽资金筹集渠道进一步完善水、土地、矿产、森林、环境等各种资源税费的征收及使用管理办法,提高各项资源税费使用中用于生态补偿的比重,并向欠发达地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系源头地区和自然保护区倾斜;参考世界各国各地建立自然保护区的共同标准和建立理念,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应当遵循“尊重和顺应自然、珍视和保护自然,利用和永续自然,让人民对自然的平等享用,实现自然资源的价值最大化,也是人类保护自然资源的根本”,施行开放式保护。

全国政协赴内蒙古调研'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护好北疆生态屏障(中国网记者 王金梅)

  调研组部分成员与走访牧户合影留念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环保厅、呼伦贝尔市政府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有关情况情况,并与调研组成员互动交流。呼伦贝尔市市委常委、人民政府副市长闫宏光建议: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立法,加快保护区相关立法或修订现行法律法规,提高自然保护区的法律地位;将呼伦贝尔市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国家和自治区尽快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区监控体系建设。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总工张树礼建议:建立由某一部门统一管理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完善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保障生态资源保护者的自身效益,实现环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自然保护区的管护经费和能力建设资金纳入中央财政支出,或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支持自然保护区管理建设;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合理解决自然保护区的土地权属问题;加快自然保护区立法,以满足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新要求下的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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