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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布尔津县多错并举开展春季森林草原防火

2016-04-13 09:09:43 |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 作者: | 责任编辑:许浩成
摘要:面对严峻的防火形势,布尔津县从“宣”字入手,从“防”字抓起,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尽量预防和避免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进入春季,气温回升明显,大风天气持续不断,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面对严峻的防火形势,布尔津县从“宣”字入手,从“防”字抓起,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尽量预防和避免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4月1日起,全布尔津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2015年颁布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的防火责任要求,各乡镇严格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进一步建立完善防火工作组织机构,科学合理的安排部署春季防火工作,与辖区内公路沿线的施工单位,以及风电、光伏、矿业、高压输出线路等施工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防火任务,责任落实到人,使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3‰以内。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短信、微信等平台,做好春季防火宣传工作,发放宣传单和明白卡,不断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相互宣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到防火工作人人知晓。在收费站、交通要道、林场等重点路段和区域的醒目位置树立提示牌,悬挂宣传标语和彩旗,对过往行人、车辆发放“防火明白卡”,提示“草原防火,人人有责”。

三是建立完善各项防火制度。县防火办负责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工作,并制定了《布尔津县处置特别重大及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布尔津县处置较大及一般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24小时手机开机、车辆待命等制度,及时上传下达防火信息,确保政令和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如遇有火情,第一时间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以及有火不报、大火小报、多头上报等行为的发生。安排好防火专用车,调试好防火器具,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保证随时可用。定期组织防扑火队伍开展防火演练,一旦发生火灾,快速赶往现场全力灭火。

四是强化火源管理。做好野外用火管理工作,严格审批野外生产性用火,对野外施工单位、矿山企业、电网线路、施工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跟踪整改。对外来流动人员、野外采矿人员和在草原作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加强监控,责任到人。突出重点区域,管好重点人群,切实加强重点火险区、基层薄弱区、围封禁牧区、退耕还林区、公益林管护区等区域的防火工作。严格排查元上都遗址区域火灾隐患,加大巡查力度。

五是合理摆布防扑火力量。防火办与武警、消防、森林公安、地方半专业扑火队、基层形成联防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防扑火队伍的作用。各级防扑火队伍服从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保证调度顺畅,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

六是加大防火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各乡镇对辖区内的火灾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对高火险区、易发火灾区、重点防火区进行巡查,同时做好线路检修工作,确保不留漏洞、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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