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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原主席巴特尔进京履新 任国家民委主任

2016-04-06 14:13:52 | 来源:澎湃新闻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许浩成
摘要:巴特尔进京履新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布小林作为继任人选,升任自治区代主席。

据内蒙古卫视新闻联播消息,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接受巴特尔辞去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职务,并任命布小林为自治区副主席、代主席。另从国家民委获悉,3月28日下午,国家民委召开干部大会,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系统单位负责人参加,欢迎巴特尔主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巴特尔

 

巴特尔系辽宁康平人,出生于1955年2月,蒙古族。1973年1月-1978年,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旗乌兰牧骑工作。乌兰牧骑为蒙古语,意为红色文艺队。1978年11月-1980年8月,海拉尔蒙古族师范学校蒙文大专班学习。1983年10月,任共青团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委书记。此后,历任共青团内蒙古区委书记,中共内蒙古乌海市委副书记、书记、书记兼市长、书记兼市人大主任。1999年1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升至副省级。

2008年4月,巴特尔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代主席。2009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书记、自治区主席。此次不是巴特尔第一次进京履新,1991年他曾在这些年以“朝阳群众”闻名遐迩的北京市朝阳区,挂职区长助理。

巴特尔进京履新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布小林作为继任人选,升任自治区代主席。布小林,女,蒙古族,1958年8月生,内蒙古土左旗人,曾任阿拉善盟委副书记、盟长、盟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党组成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等。据公开资料,布小林系第八届、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之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副主席乌兰夫孙女。

国家民委是中国“老字号”部委之一,成立于1949年10月22日,当时称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中央民委。从1954年起,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1970年6月22日,该机构被撤消。1978年,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决定恢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是国务院重要组成部门,主管全国民族事务。中国有56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在1亿以上,民族工作责任重大。

国家民委主任一职,历来备受关注。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有李维汉(汉族)、乌兰夫(蒙古族)、杨静仁(回族)、司马义· 艾买提(维吾尔族)、李德洙(朝鲜族)、杨晶(蒙古族)先后担任此职,其中,李维汉、乌兰夫、杨静仁为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司马义· 艾买提、王正伟为全国政协副主席。杨晶虽然当时为正部长级,但在任上被提拔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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