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青海省农牧厅了解到,自2011年国家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以来,青海已累计下达草原生态补奖资金97.35亿元。凭借这一惠民政策,青海已经初步建立起草原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并实现草原产草量和牧民群众收入的“双增”。
“全省75万多牧民因补奖政策而受益,人均年增加收入2562元,其中三江源地区牧民人均年收入年均增幅达14.9%。”青海省农牧厅厅长张黄元说,监测结果显示,2015年,青海全省天然草原平均鲜草产量比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前3年的平均产量提高了2.5%。
青海省拥有4.74亿亩可利用草场,大多数位于三江源区、环青海湖地区,是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但由于长期过度放牧,这里的草原退化、沙化现象十分严重。
2011年9月,在国家政策支持下,青海省全面启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开始对2.45亿亩中度以上退化天然草原实施禁牧,对2.29亿亩可利用草原实施草畜平衡动态管理。
据介绍,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以来,青海探索总结出了补助资金与禁牧减畜挂钩、奖励资金与草畜平衡挂钩、管理员职责履行与绩效工资挂钩、生态保护效果与州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挂钩的“四个挂钩”管理模式,并制订了《青海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海省草原湿地生态管护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使得草原监管体系日益完善。
“青海专门设置了草原生态管护员公益岗位。目前,三江源地区每2000公顷草原上有1名管护员,其他地区每3335公顷有1名管护员。”张黄元说,通过草原保护制度建设,鼓励和引导传统畜牧业向规模化养殖、集约化经营的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青海以保护草原为前提,以转变发展方式为核心的草原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已初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