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青海省发改委获悉,“十三五”期间,青海省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实施17项生态保护和建设重大工程,进一步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努力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
这17项生态保护和建设重大工程包括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二期工程、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柴达木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河湟地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环青海湖地区生态保护与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沙化封禁保护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工程、“三北”防护林及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退牧还草、退耕还林工程、三江源国家公园、国家良好湖泊生态保护建设专项工程、湿地保护与建设工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区域人工增雨工程。
青海省还将加强重点区域生态建设,巩固和扩大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成果,以三江源地区、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环青海湖地区、河湟地区、柴达木水源涵养区“五大生态板块”为重点,全面提升草原、森林、湿地、冰川、河湖、荒漠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功能。
此外,将树立绿色政绩观,坚持对三江源地区不考核GDP,研究制定可操作、可视化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提高绿色发展指标权重,形成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差异化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和奖惩机制。在市县层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