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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草原:生态文明建设走向制度化

2016-02-01 09:19:32 | 来源:锡林郭勒日报 | 作者:乌云嘎 | 责任编辑:许浩成
摘要:锡林郭勒草原是内蒙古草原的主体部分,可利用草场达到18万平方公里,生态系统类型复杂多样,是我国北疆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天然打草场保护管理制度的出台,仅仅是锡林郭勒盟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个缩影。

 

原标题:让美丽永驻锡林郭勒

锡林郭勒草原是内蒙古草原的主体部分,可利用草场达到18万平方公里,生态系统类型复杂多样,是我国北疆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内蒙古时强调,要把保护基本草原和保护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两年来,锡林郭勒盟牢记嘱托,深入实施“生态立盟、环境优先”战略,狠抓生态文明建设,创新思路,完善机构体制,建立健全制度,依法规范生态资源管理,强化草原生态综合执法,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生态文明建设走向制度化

“今年打草比往年晚一点。”2015年8月25日一大早,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牧民巴雅尔就开着小四轮拖拉机在自家打草场上开始了秋季打草作业。“我们知道过早打草不好,尤其是草籽还没有成熟就开始打草,再加上为了追求产量不留茬,搂草机在搂草时把陈年腐草都给搂上来,对草原生态造成破坏。”巴雅尔说。

为更加科学地利用好生态资源,促进畜牧业持续发展,2015年,盟委、行署下发文件,严禁各地在8月25日前对天然草场进行打草,还详细规定轮刈办法。由此,在牧区存在多年的无序打草、过早打草、过度打草的现象成为历史,锡林郭勒草原畜牧业生产也翻开了崭新一页。

天然打草场保护管理制度的出台,仅仅是锡林郭勒盟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个缩影。

草原生态环境是最大的民生问题,是老百姓最大的期盼。锡林郭勒盟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改变以往项目审批先考虑地方经济效益、后考虑生态的思维方式,将生态作为所有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在全内蒙古自治区率先成立盟旗两级生态保护委员会和生态保护局,划转整合了环保、国土、农牧、林业、水利部门生态保护职能,负责全盟生态保护监管和重大项目立项前的审查把关工作,全盟的草原生态保护工作开启“强势模式”。盟生态委员会成立运行以来,共论证联审否决项目28个。

与此同时,盟生态委员会在全盟范围内开展生态资源普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目前,已完成全盟生态资源基础数据的收集工作,扣除既有面积,预留适当的发展空间和环境容量空间,识别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和禁止开发区等,全盟85%的国土面积被划入生态红线,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生态环境治理能落到实处,规定任何项目不能触碰生态红线。

保护草原让美景永驻人间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生态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而一系列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为构筑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5年7月,全国防沙治沙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我盟多伦县召开,锡林郭勒盟生态建设经验做法得到了国家的肯定。

两年来,锡林郭勒盟借助实施京津风沙源二期工程,投资22亿元,大力实施两大沙地综合治理、重点区域造林绿化、水域和湿地治理等一批重点生态工程,完成生态治理面积215万亩,推动草原生态持续改善。此外,投资12亿元,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84平方公里。

在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路上,锡林郭勒盟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努力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让锡林郭勒草原再现“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景象,让草原一望无际、绿水青山的美景永驻人间而奋力前进。

2014年以来,从本乡本土的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聘1000多名生态防护员,与草原生态执法人员584人、牧民管护员1102人一起,形成盟、旗县市(区)、苏木镇(场)、嘎查(村)四级管护网络。

依法管理生态资源,强化生态综合执法。2015年以来,对非法开垦草原、乱采滥挖野生药用植物、禁牧和草畜平衡、天然打草场、高产饲料基地、水资源保护、矿山环境、旅游景点景区生态环境等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实现常态化的联合执法。对蒙东锗业科技有限公司锗冶炼厂违法行为亮出黄牌,开出了首张“按日计罚”罚单。截至目前,全盟共下派督查组17个,组织各类检查组369个,执法人员8000多人次,检查企业5650家次,发现隐患160余处,停产整顿企业11家,关闭小煤矿3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382起,涉及草原面积8.78万亩。

一系列的制度创新、项目建设、综合举措,将“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铿锵有力地落实在草原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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