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生态>图片>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将强化“六项管理”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16-01-11 09:55:44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 | 作者: | 责任编辑:许浩成
摘要:全面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制定并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理办法,确保全盟草原面积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并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加快立法进程。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生态委紧紧围绕全盟中心工作,特别是“十三五”规划年度工作目标,提出2016年生态保护工作思路,强化“六项管理”,推进“生态安全·锡林郭勒”建设,推动全盟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一)以改革为统领,强化创新管理。一是全面完成草原确权承包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构建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草原资源产权制度。严格落实《锡林郭勒盟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草场经营权适度有序流转。在此基础上,推动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增加承包草场使用权的抵押、担保、入股等权能,并建立完善草原产权交易平台,切实提高牧民的经济收益。二是全面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制定并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理办法,确保全盟草原面积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并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加快立法进程。同时,加快建立全盟自然资源信息平台,实现全盟生态资源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并动态监测草原空间变化。三是全面完成全盟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清单。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过错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形成健全完善的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体系。

(二)发挥“红线”规划刚性约束作用,强化规划管理。认真执行《锡林郭勒盟主体功能区规划》、《锡林郭勒盟“十三五”时期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及草原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切实发挥其刚性约束作用,严格控制草原生态开发强度,推进形成草原保护建设与依法治理为主体的生态建设格局。

(三)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制度管理。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布局,进一步梳理已建立形成的制度规范,并重点加大草原资源资产产权、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建设力度,使全盟逐步形成一套规范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生态,用制度约束管理行为。

(四)严把征占用生态资源准入关,强化程序管理。严格落实《锡林郭勒盟征占用生态资源预审暂行办法》及专家论证联审、委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征占用生态资源审核审批程序,切实提高审核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真正达到项目源头把控的目的,并着力把这一创新性工作打造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品牌。同时,加强对聘请专家的管理,保证论证联审公平、高效。加强对项目用地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已批项目建档立卡,进行“回头看”,坚决依法纠正批小占大、批临常占和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实现过程监控。

(五)突出工作重点难点,强化综合管理。一是规范天然打草场管理,制定《关于规范天然打草场打储草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措施,并加大调研力度,为推进全区打草场管理立法提供基础依据,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二是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制度。科学规划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草畜平衡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定期、不定期抽查和常态化巡查,对超载过牧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惩处,并与落实第二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有机挂钩。南部农区严格执行“小畜全年禁牧”。同时,全力抓好全盟国家A级景区以及其他重点景区、核心路线及精品路线沿线景观带的禁牧工作。三是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制定全盟自然保护区管理实施意见,依法加大自然保护区的监督保护力度,严格限制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规范新建或晋级的审批、报批程序,并完成全盟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建档立卡工作。四是开展生态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每个旗县市(区)从退化草原、采沙取土区、矿山治理复垦、水土流失治理、地面固废物处置等恢复治理区选择2—3处,进行生态恢复治理试点,打造生态环境治理示范亮点。五是充分发挥全盟生态资源信息平台作用,实现生态资源管理的智能化和草原资源监测的网络化。

(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强化常态管理。一是理顺生态防护员管理体制,实现管理与使用相统一。配齐配强四级管护网络人员队伍,并通过业务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切实队伍整体素质,为加强全盟生态保护工作提供人力资源保证,年内对管护员全部轮训一次。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抓好制度落实工作。牵头抓总,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联合国土、环保、农牧业、水利、公安、安监、旅游等部门,开展草原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矿山环境治理、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乱采滥挖野生植物、非法开垦、非法征占用、高产饲料基地管理、水资源管理、打草场管理等十个专项监督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实现草原生态综合执法常态化,夯实全盟生态安全屏障。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继续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采用正面引导和负面监督的方式,广泛宣传全盟实施的生态资源征占用专家论证、生态红线划定、草原确权承包和基本草原划定、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实施情况,既满足群众的生态知情权、监督权,又推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生态保护建设工作,使生态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并转化为自觉行动,为建设美丽锡林郭勒凝聚强大的群众基础。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