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甘肃省天祝县强化草原监理行政执法力度,依法履行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在草原违法案件查处、实施禁牧和草畜平衡、草原防火防灾以及草原保护建设监督检查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积极调处草原纠纷矛盾
天祝县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以来,草原界线纠纷频发,矛盾日益突出。县畜牧兽医局、草原监理站与民政、土地、林业、区划及乡镇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合理、合法、有效地调处草原界线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杜绝了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先后调处了信访案件和草原纠纷百余起,有效维护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二、严肃查处草原火情案件
近年来天祝县降雨充沛,牧草生长茂盛,草原可燃物储积较多,草原火情频发,共发生草原火情十余起。县草原监理站依据《草原防火条例》、《甘肃省草原防火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草原火情案件16起,已全部结案,对肇事人员进行了相关的行政处罚。通过典型案件的查处,对当地群众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草原防火意识。
三、及时制止毁草挖药行为
由于天祝县草原野生植物重点以虫草为主,蓄集量小且分布广,加之每年采挖,虫草资源日益枯竭,但受眼前利益驱使,每到采挖季节,本县和邻近县的群众都会大规模自发上山进行掠夺式采挖,采挖人员对草原植被的践踏造成草原的破坏远远超出了挖虫草本身对草原植被造成的破坏。鉴于此种情况,草原监理站重点进行宣传教育和说服工作,极力劝阻上山群众,对大多数群众进行说服教育劝解回家,对个别不听劝解的群众进行强制扣车,没收工具,接受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从思想上有了新的认识后劝解回家。每年被阻止的群众均达2万多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万多人次。
四、严格执行禁牧监管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武威市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五禁”决定和武威市政府制定的“五禁”实施办法,切实加强禁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落实,巩固禁牧成果,天祝县严格执行《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甘肃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和《天祝藏族自治县草原条例》的规定。通过层层签订禁牧管理目标责任书,逐村逐户全面落实草原禁牧责任。同时对各乡镇草原禁牧工作进行不间断、不定期的督查和执法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草原禁牧责任追究等各项规章制度,使禁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对违反禁牧规定在禁牧区草原上进行偷牧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或处罚,已立案查处禁牧区违法放牧案件11起,其中结案8起,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起,有效遏制了在禁牧区违规放牧的行为。
五、认真开展草原征占用审核工作
随着近年来草原征占用审批审核的逐步规范,天祝县草原监理站积极与甘肃省草原监督管理局、武威市农业执法支队联系,对在天祝县境内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以及采沙厂、砖厂涉及征占用草原的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并给相关单位和企业多次送达了省、市、县《关于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和施工作业活动手续的通知》、《关于要求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的函》90余份,督促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目前甘肃鼎盛新能源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天祝县松山滩49.5兆瓦风电场项目已办理相关草原征占用审批手续,天祝藏族自治县三洋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正在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已通过天祝县畜牧兽医局初审,上报上级部门审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