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阿拉善盟农牧系统“科学发展隐患排查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落到实处,近期,内蒙古阿拉善盟农牧业局对全盟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此次督查组由阿盟农牧业局、盟草原监督管理所、盟草原工作站以及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盟草原征占用排查情况进行全面的督查。
督查组于9月1日起,历经19天,对全盟三旗三区的草原征占用排查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以及实地查看和勘验的方式对各旗区进行了督查。
为确保此次科学发展隐患排查化解督查工作取得实效,不流于形式,盟局督查组按照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针对全盟各旗区农牧系统科学发展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督查方法和措施。一是充分与各旗区的国土部门对接,详查各旗区上报的科学发展隐患排查台账里各企业占用土地的批准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根据自治区农牧业厅下发印的《关于加强草原征占用跟踪督查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结合各旗区国土部门提供的审批数据,按照时间节点,对各旗区科学发展隐患排查台账里各企业征占用草原的实际情况加以区分和筛选,按照要求分别对待。三是对筛选出的并且符合台账要求的征占用草原的企业,通过实地查看和现场勘验,充分掌握企业实际占用草原的面积、四至界线、批准情况等。四是设计制定了内容比较全面的“全盟农牧业系统科学发展隐患排查督查登记表”,结合实地查看和现场勘验,认真详实的填写登记表内容,由征占用草原企业法人签字认可。
根据各旗区国土部门提供的审批数据和农牧业厅《关于加强草原征占用跟踪督查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督查组采取了两种处理措施。一是对2012年年底以前国土部门已经批准的,并且面积未超出批准面积的征占用草原的企业,按照农牧业厅《关于加强草原征占用跟踪督查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清理出各旗区的台帐。二是对未经国土部门批准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或虽经国土部门批准但实际占用面积超出批准面积的,有矛盾纠纷或信访等事项的,督查组将通过实地查看和勘验,制作现场查验(勘验)笔录,并填写“全盟农牧业系统科学发展隐患排查督查登记表”一式两份,由企业法人签字认可后,由各旗区农牧业局和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上报盟农牧业局。
通过此次的专项督查,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全盟草原征占用的基本情况,同时也发现了诸多问题,为今后有效的解决、控制和规范草原征占用行为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详实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