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的草原已经过牧了,要注意休养生息”的重要指示精神,兴安盟委、行署果断出手,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以18条硬措施为草原生态筑起坚固屏障。
在广袤的内蒙古大地上,有一片令人心醉的绿洲——兴安盟草原。这里,2683.88万亩的草原绿意盎然,占全盟国土面积的1/3。
这片草原,以高达74.03%的天然草原平均植被盖度,高出全区平均值近30个百分点。它犹如一张巨大的绿色地毯,铺展在兴安盟的大地上,守护着这片土地的生态安全。
兴安盟是“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主阵地。这里,草丰水美,牛羊成群,是畜牧业发展的天然宝地。同时,这里也是打赢兴安盟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的主战场。
为了守护这片绿色的宝藏,兴安盟委、行署在林草、农牧、财政等多部门的深入调研与精心策划下,制定了18条切实可行的措施,为草原生态保护描绘了一幅崭新的蓝图。
调研深入,措施有力
经过充分的调研与论证,这18条措施涵盖了强化组织保障、科学开展奖罚、严格监督管理、创新工作模式、做好基础配套、创造良好氛围六大方面。每一项措施都旨在为草原生态保护提供坚实的保障。
六大方面,全面保障
强化组织保障:建立责任体系,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科学开展奖罚:通过见效兑奖补奖,激励农牧民积极参与草原保护。
严格监督管理:提升监管效能,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创新工作模式:鼓励创新,推动草原生态管理新模式。
做好基础配套: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草原自我修复能力。
创造良好氛围:通过宣传与教育,形成全民保护草原的良好氛围。
从建立责任体系到见效兑奖补奖,从实现带薪休假到提升监管效能,每一项措施都具体而实在,为草原生态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同时,促进产技融合、积极选树典型等措施也将推动草原畜牧业的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与经济繁荣的双赢。
草畜平衡与禁牧休牧:
四级监管体系发力
兴安盟将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纳入林草长重要监督职责,发挥盟旗乡村四级林草长的监管作用。同时,建立草原补奖资金兑现与草原承包经营者落实政策权责挂钩的机制,确保农牧民履行保护草原生态的义务。
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
强化执法监督四级监管体系发力
兴安盟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强化草原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放牧行为。让违规者无处遁形,让草原生态得到更有效的保护。
鼓励创新,奖励推广
兴安盟鼓励旗县市发挥主动性,围绕“禁得住、管得好”进行大胆创新。对于能够广泛推广的新做法,将给予奖励,让创新成为推动草原生态保护的重要力量。
提升畜牧业发展水平
通过推进舍饲圈养、集约养殖,兴安盟提升人工饲料产量和质量,巩固提升天然草原生产能力。同时,加强优良品种选育推广,强化畜牧业发展基础保障,让畜牧业与草原生态和谐共生。
普法宣传,全民参与
兴安盟以草原普法宣传月为契机,开展专项宣传行动,向全盟农牧民广泛宣传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及相关政策要求。
18条措施,共筑绿色未来。兴安盟将以解决草原过牧问题18条措施为抓手,规范、有序、快速、高效地开展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通过推进舍饲圈养、集约养殖等方式,减少放牧对草原的压力,提升畜牧业的生产效率和质量。
(文:胡日查、张伟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