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会同农业农村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批复了河北、安徽、广西、甘肃、黑龙江、西藏、陕西等7个省级防沙治沙规划,要求各省区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规划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按照国务院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要求,为保障全国防沙治沙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今年3月,国家林草局与沙化重点省份(含自治区、直辖市、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十四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5月印发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指导各省编制省级防沙治沙规划。
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全国防沙治沙高质量发展,批复文件指出,各省区需按照省级防沙治沙规划确定的总体思路,依托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以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为引领,积极预防土地沙化,治理沙化土地,保护和改善本行政区域的生态质量。同时组织指导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市、县人民政府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沙治沙规划,落实好省级防沙治沙规划目标、任务。
目前,河北省等18个省级防沙治沙规划已由省人民政府或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报送国家林草局。国家林草局正加紧指导其他省区编制、修改省级防沙治沙规划,加快批复进度,争取年内完成此项工作。(文:尚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