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人社专员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

发布时间:2023-05-25 09:55:00丨来源:中国网丨作者: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助推通辽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内蒙古通辽市人社局再加码、再发力,通过设置人社服务专员,为企业提供“主动联系、靠前服务、精准对接、方便快捷”的24小时全天候保姆式的人社服务。截至目前,通辽市人社服务专员共计215人,累计走访服务企业679户,开展企业用工指导209 次,已协助解决用工需求1667人。

惠企政策“宣传员”

围绕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和公共服务领域政策举措,明确主要内容、适用对象、实施范围、办理条件、流程时限等要素,深入企业一体推进政策宣传解读落实,重点推动就业稳岗补贴、技能提升、社保降费等一揽子政策举措落地见效,为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政策保障,有效打通人社政策送达、举措落实“最后一公里”。

企业用工“服务员”

深入全市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一线,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的精准用工服务保障。通过实地走访、面对面交流,重点了解企业用工、缺工情况,对企业用工趋势和就业走势做出分析研判,提供个性化帮扶,用好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缺工企业第一时间调度、第一时间服务保障,指导企业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跨区域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开展招工引才相关工作。

职业培训“指导员”

全方位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提高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水平,帮助有条件的企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壮大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同时,指导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及技能大师工作室,强化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自主能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劳动关系“协调员”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精神,落实“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计划,完善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为通辽市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提供劳动用工、权益维护、矛盾化解等方面指导,及时协调处理企业与职工双方劳动关系利益问题,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人社业务“代办员”

将企业和职工密切关注的人社领域高频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上门代办、视频帮办事项清单,有效破解企业职工因生产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办理人社业务难题。同时,加大对人社部门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办事渠道宣传推广力度,引导企业和企业职工通过线上平台申请、办理更多人社公共服务事项。

企业发展“联络员”

定期走访对接企业,了解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全方位跟踪掌握企业需要人社部门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主动沟通,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于企业提出的人社部门职责范围之外的各类问题,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沟通解决。(文:包乌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