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法院“组合拳”打造专业金融审判力量

发布时间:2022-12-28 13:45:00丨来源:中国网丨作者: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为维护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内蒙古通辽霍林郭勒市法院成立全区首个金融司法协同治理中心以来,打造一支系统化、专业化的金融审判团队,运用司法手段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该中心被评为通辽市2020年“十大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金融审判法庭被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21年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提升蒙马奔腾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推动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促进金融审判事业可持续发展。以加挂牌子的方式打造金融审判法庭,成立金融审判团队2个,重点审理金融借款合同和民间借贷等相关纠纷,保障金融案件专业化、集约化、精细化审理,畅通金融案件审判“快车道”。

提质增效,实行金融审判诉讼新模式。针对金融借贷纠纷特点更新诉讼观念、改进诉讼模式,积极推行“门诊式”+“无书记员记录”+“要素式”审判模式,广泛运用电子集约送达和远程智能庭审系统,统筹安排开庭日期,大力提升金融案件的裁判效率。

坚决打击“职业放贷”与非诚信诉讼行为。建立人民法院“职业放贷人名录”,将符合条件的14名原告列入,依法确认20余份借款合同无效,通过在涉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庭审前进行“四个释明”(司法礼仪释明、内部程序公正释明、外部程序公正释明和诚信诉讼释明),庭后采取具结悔过、罚款等处罚手段,加强防范与惩戒力度。

加强金融借贷案件的审执衔接。注重调解协议履行的可能性和可执行性,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金融借贷案件在执行立案之前,由金融审判法官进行“最后一问”,弥补案件审结后到强制执行期间对当事人无监督制约机制的空间,促进金融借贷案件的自动履行,最大限度保障金融主体的合法权益。

建章立制,推动金融司法协同治理。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金融信息共享工作机制、金融司法协同治理联席会议机制、党建引领下的精准打击处理机制、金融信用建设工作机制、金融风险宣传引导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司法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金融行业的作用,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截止目前,该院诉前调解成功并司法确认金融类案件300余件。纳入职业放贷人名录14人,确认借款合同无效20件,对非诚信诉讼当事人罚款8.5万元,收到悔过保证书14份,发送违反监管线索2件,市金融办和人民银行霍林郭勒支行均已介入调查并复函反馈调查结果。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金融犯罪案件16件。发送司法建议5条,向贷款户发送支付令15份,召开金融司法协同治理联席会4次。(文:张晓静、李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