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执法有温度 保障有力度

发布时间:2022-12-13 13:45:00丨来源:中国网丨作者: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咱们把农牧民工当成自家兄弟,干完活按时发工资,大家伙心里都热乎。你看这多好!”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刘勇在调节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案件现场说。

经过一个月的调节,通辽市某建筑公司拖欠农牧民工资一案,顺利解决。闫国强和李振峰如愿以偿拿到了12800元工资款。“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现在钱到手了,心里踏实啦。”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的闫国强和科尔沁区的李振峰在建筑公司从事水暖工安装工作,日工资300元。由于工期较长,工作时间不固定,2017年至2022年期间,用工单位未及时足额给闫国强和李振峰支付工资。

“我们也找过老板,他也承认这个事儿,每次都说没钱。”闫国强和李振峰为了讨回自己的工资,多次向公司反映情况。公司负责人以工程收尾结算期间资金紧张为由,一直未支付工资。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闫国强和李振峰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从他们提供的证据来说,案件并不复杂,办理难度也不大,但是如果按照以往的常规程序处理,耗时、费力、劳民,最后大家都是精疲力尽。针对这类案件,我们现在采取‘柔性执法’的方式来解决,不但效率高、效果好,还不伤和气。”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队长刘勇介绍,“柔性执法”就是在执法过程中不直接处罚,而是法、理、情相结合,通过说服教育、指导约谈、协商约定等措施来解决问题。执法人员根据案件情况,有针对性地先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举身边的例子,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实现解决问题的根本目的,让执法更有温度。

在建筑公司拖欠农牧民工资案件中,队长刘勇和副队长王鲁第一时间深入实地,通过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查阅建设项目工人工资台账、用工台账、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在调解过程中,站在农民工的角度说明了诉求和难处,并与用工单位进行详谈,以案说法,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解读不按时支付工资导致的后果和带来的危害。在执法人员的说教和引导下,用工单位负责人很快认识到自身错误,并用实际行动及时纠正了欠薪违法行为,主动足额支付了拖欠的工资,还当场签订了《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承诺书》。

“实现了三方共赢!我们秉公执法、农牧民工讨回工资、违法企业受到教育。一举多得!”刘勇说。

据了解,通辽市秉承“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理念,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作用,人社、公安、住建、发改等部门联合作战,通过“柔性执法”的优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及时推出《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承诺书》制度,对经过说服教育主动整改到位的用人单位,不再下达法律文书进行立案查处,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为企业生存发展留足“空间”,实现民生保障和企业发展互惠共赢。利用“两网化”工作平台,借助基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员信息采集、用人单位数据更新的时机,密切关注用人单位和职工反映的劳动监察领域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分析研判,把各类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人社政策直通车》直播节目、劳资员培训班、约谈提醒谈话等现场,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随时随地进行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和谐劳动关系”氛围。

    截至目前,通辽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日常巡查抽查各类用人单位1950家,涉及劳动者3.71万人。书面审查各类用人单位1296家,涉及劳动者4.53万人。解决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案件211件,涉及1227人、1046.42万元。(文:王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