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是国家人口管理的基础性制度,户籍管理中的出生落户、成家分户,在城市和农村可以凭出生证、结婚证、房产证为前置条件,简单易行。而在牧区,非医疗机构出生后办不了出生证、结婚不去民政部门领证、因土地确权缓慢办不上房产证等情况普遍存在,导致新生儿落户难,成年人分户难。
事不因难而推诿,不因善小而不为。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公安局在前几年敢吃螃蟹、破冰解决无出生证而存在的“黑户”基础上,再次直面群众反映强烈呼吁多年而未解决的“分户难”揪心事难心事,不为相关职能部门长期“顾虑的”所谓“风险”所干扰,敢接“烫手的山芋”,破解“多年的死结”,细密剖析,直击要害,稳慎推进牧民分户老大难问题,试点工作蹄疾步稳,取得重大突破,全面铺开的条件已经成熟。
规定门槛“一把尺子” 牧区分户成难题
分户具有“政策规定严、前置条件多、协调联动难”等特点。当前全省户籍管理工作主要依据《青海省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试行)》(青公治明发〔2021〕206号)执行办理,《规范》要求“农村、牧区分户需提供《分户审批表》、居民户口簿、宅基地使用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县级以上农业农村局出具的相关证明”。由于诸多因素,在果洛牧区,出生落户没有出生证、成家分户没有房产证,导致新生儿落户难,甚至出现黑户,年轻人成家立业、分家过日子很多年,分不了户,是现阶段青南牧区普遍存在的情况。
随着果洛城镇化建设的发展,部分乡村地区土地、宅基地、林地被征用或权属发生了变化,牧民分户与集体资产收益、福利保障、拆迁补偿、宅基地分配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牧民“分户需求”无法满足,已成为群众基本需要与社会管理之间的突出矛盾点,深度影响牧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州县“两代表一委员”在不同场合多次发声反映“分户难”问题。
打破壁垒“一往无前” 充分论证通堵点
治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公安机关作为户政管理主责单位、事权单位,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黑户”“分户难”等历史疑难问题责无旁贷。近年来,果洛公安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结合本土实际,出实招打破政策壁垒,出硬招突破部门掣肘,出台了一系列操作性强、实效性好的便民措施。
2020年6月,针对州内无户口人员落户难的情况,果洛州公安局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孩子无错、保护人权、实事求是、一个不漏”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破冰”出台《果洛州无户口人员落户便民措施》,打破了长期困扰户籍管理的“冰点”和“痛点”。
同年8月,为确保《便民措施》更具有指导性、操作性和便民性,州公安局党委根据前期实践和基层反应,经过充实调整完善,制定印发《关于解决州内历史遗留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的补充通知》,对“黑户”落户工作进行了更具体、更细化、更明确的规定,对落户年龄和审核权限等做了进一步规范。自《便民措施》和《补充通知》实施以来,全州共办理无户口人员落户1314人。
服务无止境,改革不停步。继解决了无户口人员落户难题后,今年州局党委再接再厉,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线,紧扣“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聚焦牧区群众“分户难”问题,以“疏通堵点、化解难点、治理痛点”为出发点,以人民满意为落脚点,多轮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牧区居民分户需求解决办法。
2022年7月,在深入调研、多方论证和广泛征求州县两级乡村振兴、林业草原、自然资源、住房建设、民政、农牧科技、卫生健康等部门和乡镇党委、“两代表一委员”、牧民群众代表意见的前提下,州公安局出台《果洛州试点地区牧民分户便民措施》,决定以“小步快跑”的方式分轮次试点开展牧民分户工作。
10月,在前期试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的基础上,州公安局制定印发了《果洛州牧民分户便民措施》,牧区分户工作全面铺开。《便民措施》从宏观层面对解决分户难题制定了方法措施,明确了解决途径,让基层民警在办理落户时有了抓手和依据,为高效为民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民纾困“一贯到底” 破冰改革显成效
《果洛州牧民分户便民措施》简化了牧区拟分户群众的前置手续,打破了宅基地使用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分户“隐形门槛”,让迫切需求分户的牧民群众了却了心愿。截止目前,已为牧民群众办理分户169户。
便民措施在工作原则、范围纳入、办理流程等方面对便民化分户进行了规定和明确,既保证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也保证了可能引发的问题受控在安全范围。
一是坚持“以民为本、实事求是,先难后易、试点探索,稳慎渐进、村民自决”原则。坚持“未成年人不分户、单人不分户、未成家不分户、未分家不分户”原则。
二是优先解决“户成员人数多、分家过日子时间长、有结婚证、有产权明晰的固定住所、分户诉求最迫切”的牧民家庭分户问题。建议“户成员人数多”可界定为“10人含10人以上”,也可适当降低该标准;“分家过日子时间长”可界定为“5年含5年以上”,也可适当降低该标准;“有产权明晰的固定住所”可界定为“实际住所与其他人家无纠纷、无争议”。
三是拟分户牧民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果洛州牧区居民分户申请表》《固定住所确认表》,由所在村委会、乡(镇)政府逐级审核签署分户意见,经社区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依据意见进行办理。
四是措施适用于除情况极复杂乡镇以外的全州各乡镇。以村委会为单位,先解决申报户总数的20%。具体分户的家庭由村委会讨论确定。
便民措施的出台实施,进一步推进了公安工作“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了果洛牧民分户需求问题,保障了公民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得到了果洛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广大牧民群众的一致肯定。
班玛县亚尔堂乡牧民果某是全州首位根据《果洛州牧民分户便民措施》成功取得户口本的户主。果某在分户后表示“终于等来了这一天”。称赞民警真心实意为百姓办事,助其完成了多年来未能完成的心愿。甘德县下贡麻乡牧民切确原户内成员15人,是众多申请分户牧民中户成员数最多的一户,长子才尼婚后长期与父母兄弟分家过日子,但由于没有宅基地使用证,长期以来未能成功分户。《果洛州牧民分户便民措施》出台后,派出所按规定为其办理了分户。才尼感慨“如今我终于也是一名户主了,感谢政府,感谢公安局”。
果洛州公安局党委采取实际举措解决“分户难”问题,体现了果洛公安为民办实事的智慧和担当,彰显了“群众有反映,公安有回应”的扎实作风。
下一步,果洛公安将深耕分户“试验田”,争做改革“先行者”,主动借力、广泛借智、善于借势,出示范、出经验、出模式,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显担当、展作为,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重誓言。
(原标题:敢接“烫手的山芋” 破解“多年的死结” 果洛公安稳慎推进牧民分户老大难问题,来源: 果洛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