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发布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强内蒙古自治区河湖长制工作组织领导,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自治区级河长湖长名单向社会公告。
一、总河湖长
第一总河湖长:石泰峰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总河湖长:王莉霞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
二、副总河湖长
副总河湖长:孟凡利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包头市委书记
副总河湖长:李秉荣 自治区副主席
三、自治区级河长湖长
4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发布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强内蒙古自治区河湖长制工作组织领导,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自治区级河长湖长名单向社会公告。
一、总河湖长
第一总河湖长:石泰峰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总河湖长:王莉霞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
二、副总河湖长
副总河湖长:孟凡利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包头市委书记
副总河湖长:李秉荣 自治区副主席
三、自治区级河长湖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