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城镇相关评审管理办法和标准,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对2021年进入复审程序的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了评审,对各地上报的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复审结果进行了抽查。近日,全国爱卫会下发了《关于2021年度国家卫生城镇复审结果的通报》,确认青海省玉树市、格尔木市、德令哈市、海北藏族自治州西海镇获评国家卫生城镇。
青海省玉树市顺利通过2021年度复审并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自2017年7月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后,玉树市首次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国家卫生城镇复审每三年开展一次,是全国爱卫办根据国家卫生城镇相关评审管理办法和标准,组织专家对进入复审程序的国家卫生城镇进行评审,对各地上报的国家卫生城镇复审结果进行抽查,并对通过复审的结果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项顺应民心、合乎民意的民生工程,是当今我国对一个城市卫生水平综合评价的最高荣誉,也是一座城市综合功能的重要标志。
2021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城市(区)名单(部分)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芝市
陕西省:铜川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汉中市、榆林市、安康市、韩城市、华阴市
甘肃省:嘉峪关市、金昌市、敦煌市
青海省:玉树市、格尔木市、德令哈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青铜峡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阜康市、博乐市、库尔勒市、阿克苏市、伊宁市、奎屯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