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展现大美青海新形象

发布时间:2021-05-19 16:43:44丨来源:青海日报丨作者:宋明慧丨责任编辑:赵明霞

因生态而美而兴,当今青海凭国家公园之名面向全国、走向世界。

2019年,青海省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启动共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2020年,青海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三年行动启动,分“三步走”战略开好全国第一个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的先河……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青海作为目前首个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份,统筹考虑特殊而重要的生态地位,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正在全力探索符合青海省情、彰显江源特色的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路子。

时至今日,第一届国家公园论坛在青海省会西宁成功举办,形成论坛重要成果《西宁共识》;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已通过评估验收,步入设园的关键节点;全省草原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不断提高,湿地面积和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青海正以国家公园之名,靓起大美青海新形象。

玛多风光(摄影:达明伟)

全面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始终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从曾经提出“生态立省”战略至如今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沿着岁月之河溯流而上,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历程必将是新青海奋进路上不凡的注脚。

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备受全国和世界瞩目,中国首属的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在青海启动,作为生态领域全新的体制改革探索,要在从无到有的实践中创经验、立示范。

2017年,作为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省份之一,青海再次担负起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保障生态安全放在首位,在体制机制、执法管控、社区共管、科研监测、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创新和改革实践。

几年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聚焦关键、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强化保障,全力推动三江源和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三江源国家公园31项体制试点任务全面完成,并在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政策制度体系、保护生态环境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要成果,确立9大国家公园建设理念,初步形成15个管理体系。

从三江源移步到祁连山,规划体系建设、管理机构组建、资源本底调查、生态环境监测等基础任务基本完成,陆续建设了40个标准化管护站、大数据中心、展陈中心等重大设施,且建立了综合执法和“村两委+”工作机制。

如今,当人们置身于三江源腹地,曾经因生态破坏造成的窘境已换了新颜,藏野驴、藏羚羊等珍稀野生动物成群奔跑,牧民群众成为国家公园守护者,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在青海大地上正一点点变成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生态福祉。

全力推动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

时光的车轮滚滚向前,但人们依旧不能忘记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在青海启动的激动时刻,从那时起,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又迈上新阶。青海省不断完善顶层设计,编制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8个方面42项重大工作任务,在全国率先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确保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目前,已编制示范省建设总体规划、自然保护地建设总体规划,青海湖、昆仑山2个国家公园候选区总体规划,修订完善三江源、祁连山2个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初步形成由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等组成的规划体系,并率先探索自然保护地立法,起草了《青海省自然保护地条例(草案)》,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权益保障、信用联合奖惩和第三方评估机制。

站在新起点、开启新征程。随着“十四五”开局,青海建设国家公园示范省也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以在全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形成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青海省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研究制定自然保护地机构设置等管理办法,健全完善统一的生态管护、生态奖补等管理制度,并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地区间生态环境联保联防联治,形成系统完善的资源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同时,不断优化保护地体系,在做好三江源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公园正式设园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青海湖国家公园、昆仑山国家公园规划和建设工作,全力打造具有青海特色的国家公园群,且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分类标准,全面厘清各类自然保护地关系。

在此基础上,统筹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青海湖流域及周边综合治理等生态工程,加大野生动物旗舰物种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力度。在夯实管护基础、推动绿色发展、强化交流合作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多方式的特许经营等,以“升级版”形象向世人展现青海之大美。

构建自然保护地新体系

自青海省开启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以来,一直在积极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2019年3月,青海省在全国率先开展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与整合优化工作,按柴达木、祁连山、青海湖片区,玉树、果洛、黄南片区,海南、海东、西宁片区,分三个阶段按流程开展自然保护地野外摸底调查工作,对自然资源、资产、景观、遗迹,包括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等进行全面整合、汇编、更新,进而形成自然保护地评估基础。

2019年6月,青海省完成《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总体方案》中明确的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世界自然遗迹等专类保护地调查评估工作,逐步摸清了全省自然保护地“家底”。

当青海省的自然资源、自然植被、自然景观、自然遗迹、珍稀野生动物等“本底”被全部厘清,全省现有各自然保护地历史沿革、保护及管理建设现状、主要保护对象及范围内的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等情况被全部摸清,为青海省建设国家公园示范省筑牢了基中之基。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具体要求,青海省确定纳入本次整合优化的自然保护地共5类74处,总面积23.3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3.53%。经过整合优化,将74处自然保护地整合为79处,总面积26.77万平方公里,较整合前增加了3.4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比例提升至38.42%,提高了4.89个百分点,其中国家公园占全省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52.2%,自然保护区占44.8%,其他各类自然公园占3%,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新体系。

同时,编制了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价方法研究报告、管理体制建构方案、范围和区划调整办法等18项制度办法以及自然保护地监测和评估技术标准、特许经营规范等4项标准,形成了规范统一的技术标准,为尽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奠定了基础。

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因生态而美而兴,当今青海凭国家公园之名面向全国、走向世界,青海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既定目标任务,努力让国家公园形象成为展示青海大美的靓丽名片。

(作者:宋明慧,原标题:国家公园,展现大美青海新形象——坚持“三个最大”守护“中华水塔”系列报道之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