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数字化让“沉睡古籍”苏醒

发布时间:2020-12-30 16:50:27丨来源:西藏日报丨作者:晓勇丨责任编辑:赵明霞

截至目前,西藏自治区已完成珍贵古籍数字化任务的50%,完成了6家单位的古籍数字化任务,一共13函古籍,已经移交给国家古籍保护中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 ,作为一名图书馆馆员,我们能做和要做的就是让更多的人共享一本古籍带来的智慧,共阅一本古籍的文献价值。”西藏自治区图书馆资源部负责人吉太加如是说。此刻,他正用自己办公桌上的电脑进入到西藏自治区图书馆藏文文献数据库,向记者详述藏文珍贵古籍数字化项目。

2017年底,本着公共图书馆服务读者和传承发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初心,西藏自治区图书馆从馆藏古籍文献中,精选了167函藏族历代学者传记作为首次数字化的对象。

两年后,这167函古籍共47000余页,通过运用非接触式古籍扫描设备,最大限度减少了对古籍原件的影响,并完成了首批藏文古籍的数字化工作。

“藏文古籍数字化和一般图书不一样,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无法预测,比如,藏文古籍当中有那塘、雪、德格等印经院不同的印刷版本,字体不一,而从原件字体的清楚程度来扫描后的机器识别率又不同,靠人工校对工作也有一定的难度,而且珍贵古籍又不能带出我们的馆藏库……于是,在克服种种困难的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古籍,我们让承接这项任务的数字化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带着进口扫描机,进入图书馆,与我们的古籍工作者一起开展藏文古籍数字化工作。”吉太加介绍道。

“在扫描过程中为了避免珍贵馆藏古籍的破损,古籍保护部专门安排三名工作人员,负责古籍的出库、核查、记录、移交、扫描、验收、入库、图片格式的转换等所有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西藏自治区图书馆古籍保护部副主任才洛说。

此前,将馆藏的珍贵藏文古籍数字化是一项史无前例的探索之旅,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西藏自治区图书馆按照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的相关技术要求、标准和业务流程,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现有资源,有计划地开展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古籍和濒危古籍的扫描、拍摄、缩微复制、数字化等工作。最终,通过使用全文数字化技术,将古籍图像进行了OCR文本识别、自动纠错和不少于3次人工校对。同时,数据制作完成后被装载入数据库,通过专用平台,实现古籍的浏览、检索、查询等功能。

吉太加介绍,这项系统兼具古籍高清图像浏览和全文对照功能,并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图像的防盗取保护,同时还可实现对古籍内容精确至每一个字的查询,检索结果实现高亮定位。系统响应速度快、展现方式和检索手段丰富,并根据十明学进行分类导航,具备藏汉双语界面,对于读者使用具有极大便利性。

西藏自治区图书馆副馆长、西藏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负责人边巴次仁介绍,2012年11月底,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启动“中华珍贵典籍资源库”建设项目,从列入第一至第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中进行选题,西藏自治区列入数字化项目的珍贵古籍共有26部(其中包括7家古籍收藏单位)。截至目前,西藏自治区已完成珍贵古籍数字化任务的50%,完成了6家单位的古籍数字化任务,一共13函古籍,已经移交给国家古籍保护中心。

自2017年全面启动西藏自治区图书馆“馆藏珍贵古籍文献数字化建设项目”至今,自治区图书馆在2019年完成了167函(24126叶、48252拍)标准规范的藏文古籍全文数据库,并通过西藏自治区图书馆网站发布服务。2020年,西藏自治区图书馆馆藏珍贵古籍数字化工作,目前已完成235函(29500拍)馆藏古籍文献的扫描工作。

(作者:晓勇,原标题:数字化让“沉睡古籍”苏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