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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珠穆沁旗将对环境保护进行网格化监管

2016-02-01 09:25:28 | 来源: 锡林郭勒日报 | 作者: 宋金龙 | 责任编辑: 许浩成
摘要: 并以旗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以苏木镇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以嘎查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各级网格竖向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横向之间(部门)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今年,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结合环境治理攻坚行动,根据新《环境保护法》和《关于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东乌珠穆沁旗将积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对环境保护网格化进行强力监管该旗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旗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苏木镇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在具体监管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由环保部门牵头,在辖区内各苏木、镇(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该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以达到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的目的。并以旗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以苏木镇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以嘎查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各级网格竖向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横向之间(部门)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同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定期对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督作用,保障三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揭露和批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宋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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