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为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1-10-11 16:03:57丨来源:中国网丨作者: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迄今为止,中国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65%的高等植物群落和71%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大熊猫、藏羚羊等多种濒危野生动物数量持续下降态势基本扭转并实现恢复。

杨朝霞 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

林禹秋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学博士研究生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以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了解,促进相关领域的国际合作,更好更快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生物多样性(英文为biodiversity或biological diversity)是一个描述自然界多样性程度的概念,是对生物(动物、植物、微生物)、生物与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多样性的统称,主要包括基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血脉和根基。生物多样性保护事关生命资源、生物安全和生态平衡,在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战略性和基础性地位。

中国幅员辽阔,陆海兼备,地貌和气候复杂多样,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作为最早签署和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方之一,中国一贯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通过采用优化就地保护体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完善迁地保护体系(建立植物园、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基地以及种质资源库、基因库等)、夯实生物安全管理(外来物种入侵、转基因生物安全和生物遗传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进绿色发展、健全完善政策法规、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倡导全民参与行动、推进生态公益诉讼、强化治理能力保障、增进国际交流合作以及发挥党的领导作用等系统性的措施,走出了一条富有中国特色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之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基因多样性保护成果丰硕。基因多样性,是指地球上生物所携带的各种遗传信息(基因)的多样性,可表现在分子、细胞、个体等多个层次上,是生命进化和物种分化的基础。任何物种或生物个体都保存着大量的遗传基因,一个物种所包含的基因越丰富,其对环境的适应能力越强大。

近年来,中国越来越意识到基因多样性保护的意义,通过实施战略生物资源计划专项,完善生物资源收集收藏平台,建立种质资源创新平台、遗传资源衍生库和天然化合物转化平台等措施,持续加强生物遗传资源的有效保护和规范利用。截至2020年底,中国已形成了以国家作物种质长期库及其复份库为核心、10座中期库与43个种质圃为支撑的国家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立了199个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库),为90%以上的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品种建立了国家级保种单位,长期保存作物种质资源52万余份、畜禽遗传资源96万份。此外,中国种质资源库已保存野生植物种子10601种、85046份;植物离体培养材料2093种、24100份;DNA材料7324种、65456份;微生物菌株2280种、22800份和动物种质资源2203种、60262份,与英国的“千年种子库”和瑞典的“斯瓦尔巴全球种子库”等一起成为了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设施。

物种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物种多样性是指地球上动物、植物、微生物等生物种类的丰富程度,是生物多样性的核心,包括区域物种多样性(包括物种总数、物种密度和特有种比例等测量指标)和群落物种多样性。物种多样性保护一直是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迄今为止,中国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65%的高等植物群落和71%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大熊猫、朱鹮、亚洲象、藏羚羊等多种濒危野生动物数量持续下降态势基本扭转并实现恢复。

其中,大熊猫野外种群数量从80年代的1114只增加到1864只;朱鹮由1981年最初发现的7只增加到5000多只(包括野外种群和人工繁育种群);亚洲象野外种群数量从1985年的180头增加到目前的300头左右;海南长臂猿野外种群数量从40年前的仅存两群不足10只增长到现在的五群35只;高原精灵藏羚羊野外种群由上世纪90年代末的6万-7万只恢复到现在的30万只;白鹤由80年代初的210只增加到现在的4500余只;黑脸琵鹭由本世纪初的1000余只增加到现在的4000余只;对于曾经消失的野生麋鹿,在北京南海子、江苏大丰、湖北石首分别建立了三大保护种群,总数已突破8000只。此外,国家对德保苏铁、华盖木、百山祖冷杉等120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开展了抢救性保护,112种中国特有的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实现野外回归。

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成绩骄人。生态系统的多样性主要是指地球上生态系统组成、功能的多样性以及各种生态过程的多样性,包括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的多样性、生物群落和生态过程的多样化等多个方面。其中,生态环境的多样性是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的空间基础,而生物群落的多样性反过来又可以反映生态系统类型的多样性。近年来,中国高度重视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外来物种入侵对本地种群的危害,陆续发布4批《中国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制定《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共计公布83种外来入侵物种。其次,为了降低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不利影响,通过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举措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16-2020年期间,累计整治修复岸线1200公里,滨海湿地2.3万公顷。2000-2017年全球新增的绿化面积中,约25%来自中国,贡献比例居世界首位。

此外,中国还通过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定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等方式,加强对生态系统多样性的保护。截至目前,中国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近万处,约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8%;划定35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其中的32个陆域优先区域总面积达276.3万平方公里,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28.8%。根据《“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所确定的目标,到2025年中国森林覆盖率将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将达到57%,湿地保护率达到55%,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的比例将超过18%。届时,中国的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将处于更高的水平。

当然,在肯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所取得的伟大成就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到目前依然存在的问题和将来可能面临的挑战。从法治建设看,建议站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高度,尽快修改《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森林法》《草原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立法,出台自然保护地法、国家公园法等法律。当然,还可以在借鉴法国的《生物多样性法令》、澳大利亚的《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和中国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等地方性立法的基础上,直接制定专门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其次,建议强化司法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作用。日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创新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十六条措施》,为云南省法院系统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提供了规则指引,也为加强全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发挥了示范作用。